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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1-05-27 | News by: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安徽涡阳“五周案”平反三年之后,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长达数百天的四名证人张侠、周在荣、周杰和周开慧也于近日获得了国家赔偿。
澎湃新闻从张侠丈夫、“五周案”原审被告人之一周继坤处获悉,张侠等4人已于5月24日在涡阳县检察院领取到国家赔偿金,合计约90余万元。

周继坤与妻子张侠的合影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涡阳县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经复查,决定变更原不起诉决定中的部分认定事实,并维持原不起诉决定。与此同时,该院经审查认为,原案不具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免责情形,且张侠等人系在法定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应予赔偿。
澎湃新闻注意到,四人的国家赔偿金主要由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两部分组成,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比例为40%。


涡阳县检察院5月20日作出的赔偿决定书
“五周案”一审开庭时,被告人和控方证人均称遭刑讯逼供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命案,周继鼎一家五口深夜被人砍伤,其女周翠菊当场死亡。警方经查认定,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侦破后,检方对五人提起公诉。
1998年10月6日,该案在阜阳中院(注:涡阳县原属阜阳市,后划入亳州市)首次开庭,五被告人当庭否认故意杀人,指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
作为控方证人出庭的大周庄村民周杰和周开慧也当庭翻证,否认曾在案发当晚看到五嫌疑人在周继坤家中喝酒,并称此前在侦查机关所作证言是被“打出来”的。另一名同村证人周在荣更是在进入法庭后便跪倒在地。
参加庭审的辩护律师曾向澎湃新闻回忆,当天有19名证人出庭作证,均当庭否定了以前的证言,不少证人当庭陈述公安机关对他们暴力逼取证言的情形。-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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