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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7-10 | 來源: 搜狐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於《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包括了“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等內容,通知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修訂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shencha@cac.gov.cn。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郵編100044,並在信封上注明“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征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25日。
附件: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網絡安全審查辦法
(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第壹條: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制定本辦法。
第贰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以下簡稱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和服務,數據處理者(以下稱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絡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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