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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8-18 | 來源: 趙芳765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孫小果被判處死刑之前,昆明甚至流傳著“白天小平管,晚上小果管”的說法。
就連南方周末的記者都說他當年去昆明調查此事入住酒店都如同驚弓之鳥,壹個未知的電話,都讓他膽戰心驚,瑟瑟發抖。
那麼,這個作惡多端令人膽寒的的孫小果到底何許人也?他犯下了那些罪行?又是怎麼最終走上了不歸路呢?
從官方消息,我們可以了解到孫小果生於1977年10月27日,漢族,曾用名陳果、李林宸,雲南省昆明市人,身高約1.9米,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壹個上等兵,後又進入武警某學校學習,直到犯罪。
惡行累累的孫小果身上奇跡不少。他的生父陳躍就曾在他幼年時用壹句:你早晚得吃槍子。預言了他的結局。
講到孫小果,有叁個對他影響深刻的人我們不能不提。這叁個人壹位是我們前文提到的他的生父陳躍,另兩位則是他的母親孫鶴予和他的繼父李橋忠。在昆明警方對孫小果束手無策求助媒體的時候,南方周末記者就接到了孫小果的父母的電話:你壹個南方周末的小記者算什麼,我壹月之內讓你進監獄!
孫小果的幼年過的並不幸福。其性格形成和他的生父陳躍有很大的關系。在其第壹次被判處死刑又釋放後坊間曾壹度傳言其生父陳躍是省部級官員、軍中大員。實則不然。其生父在1973年從部隊轉業到昆明市公安局任普通幹警。1982年2月與其母孫鶴予離婚。1985年離開昆明市公安局到昆明市物資局工作。
孫小果的生父對他的影響就是在和孫鶴予離婚後的那段時間裡對孫小果非打即罵的錯誤的教育方式。
資料顯示,陳躍是壹個酒鬼,經常喝醉,壹喝醉就要動手毆打孫鶴予和兒子。在孫小果5歲時,孫鶴予和陳躍離婚。孫小果在15歲之前,他是跟著生父陳躍長大的。陳躍經常家暴毆打孫小果。這導致孫小果不僅叛逆,而且沿襲了父親的暴力,最終輟學成為了不良少年。孫鶴予再婚嫁給李橋忠時,孫小果已經15歲,這個時候她才把孫小果接到身邊。
孫小果第壹次犯案是在1994年,在昆明市環城南路,他和另外肆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將兩名未成年女孩帶至郊區實施輪奸。當時孫小果被判處叁年有期徒刑。判決後,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在1995年找關系非法為孫小果辦理了取保候審及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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