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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8-18 | 来源: 赵芳765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到了1997年,本应在监狱服刑的孙小果再次强奸4名未成年女性,其中1人是未满14岁的幼女。他还非法拘禁并虐待侮辱两名女性,手段极其残忍,伤情惨不忍睹。他的恶行当时引发公众强烈愤慨。
据说,孙小果被抓后,担心害怕的不是孙小果及其家人,而是办案的警方。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无奈之下,警方想到一个办法,主动找记者曝光,希望通过舆论的力量推动查办孙小果。
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孙小果死刑,立即执行。-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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