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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06 | 来源: 海峡都市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2018年3月及2021年8月,北京大学先后发函至宁德市教育局和宁德市政府,称当地“宁德北大(专题)培文学校”的名称中包含北大校名简称,且未经该校授权,商请予以规范、更名。
对此,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则回应称,学校名字中的“北大培文”有合法授权。宁德市教育局则表示将对学校使用“北大培文”注册商标及授权委托情况重新审查。
△图为宁德北大培文学校
北大两次发函要求更名
2018年,北京大学有关部门发现了一篇名为“第一所12年制北大品牌学校落户闽东”的文章,文中称“北大培文(宁德)学校”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北京大学直属并全资控股的北大培文教育集团和阳光金控三方合作创办,并发布招生广告,称该校具有“北大血统”“北大培文学校是由北京大学直属并全资控股”。北大随即以该校名称中含有未经授权的“北大”二字为由,于当年3月和今年8月,先后发函到宁德市教育局和宁德市政府,要求学校改名。
北大在函件中提出
北大校方对“北大培文(宁德)学校”的设立毫不知情,没有提供过任何合作条件,北京大学也不直接投资学校或教育机构。
函件中称,目前含有“北大培文”字样的公司有三家,均为北京大学资产经营公司控股,而非北京大学的二级机构。北京大学的直属单位中没有一家名为“北大培文学校”或“北大培文教育集团”的机构。
北大方面称,“北大”、“北京大学”已在商标局进行了商标注册,北京大学具有专有使用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包括北京大学下属机构或校办企业,未经北京大学授权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北大认为,所谓的“北大培文教育集团”“北大培文(宁德)学校”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北大名义对外合作办学,且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在网站域名或宣传中使用北大的注册商标(如“北京大学”“北大”“*PKU”)等,已侵犯了北京大学的合法权益,要求宁德市政府和宁德市教育局对该校名称使用予以规范、更名。
△图为2018年3月北京大学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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