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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07 | 來源: 上海法治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1年9月3日上午,
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
對故意殺人罪犯石儉雄執行了死刑。

為討要2025元欠款,他殺死壹對夫妻
石儉雄,男,漢族,1973年3月27日出生,文盲,慶陽市環縣小南溝鄉人。
2018年以來,罪犯石儉雄因被害人朱某(歿年51歲)、戶某(女,歿年49歲)夫婦賒欠其貨款2025元,多次催要未果。
2020年4月3日8時30分許,石儉雄前往環縣甜水鎮朱某夫婦租住處再次索要欠款,遭贰人辱罵、推打,且戶某否認欠其錢。
石儉雄遂產生行凶報復之念,在甜水鎮街道壹商店購買木柄單刃尖刀壹把,於當日9時16分許返回朱某夫婦租住處,持刀在朱某、戶某胸背部先後捅刺數下,致贰人當場死亡。作案後石儉雄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0年9月16日,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以被告人石儉雄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人石儉雄及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均未提出上訴。
經報請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同意壹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石儉雄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核准判處罪犯石儉雄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石儉雄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此前報道
慶陽中院審理查明,2018年11月份,被告人石儉雄將環縣甜水鎮某糧油蔬菜店鋪盤點後,對剩余食材便宜銷售。期間,在該店隔壁經營面館的被害人夫婦便在石儉雄的店鋪購買面粉,後賒欠米、面、雞蛋、調料等食材價值共計2025元。
石儉雄多次索要欠款,夫婦贰人以各種理由推脫。2020年3月26日、27日,石儉雄分別給被害人夫婦持續發微信視頻、打電話、發信息催要欠款,對方均未理睬。
2020年4月3日8時30分許,被告人石儉雄駕車來到被害人租住處,敲門無人應答,石儉雄向房東確認其在房內後再次敲門,仍然無人應答。
幾分鍾後又返回院內敲門,被害人朱某打開房門,雙方為此發生爭執,遂心生憤恨,產生用刀將夫婦贰人捅戳壹頓的想法。
後石儉雄即上街尋找購買作案工具,輾轉幾次後到某伍金店內購買尖刀。隨即駕車再次到被害人租住處,持刀捅刺致贰被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石儉雄即離開現場至派出所投案。
慶陽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石儉雄不能正確處理其與被害人夫婦之間的債務關系以及由此引發的爭執和沖突,故意持刀捅刺致贰被害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盡管本案因民間債務糾紛引發,贰被害人長期欠債不還反而在石儉雄上門索要時污言辱罵被告人,被害人的行為在引發本案的前因上具有過錯責任。石儉雄作案後亦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
但是,由於石儉雄僅因債務及言語沖突的原因就產生用刀捅戳贰被害人的想法,進而極力准備並刻意選擇作案工具,贰次返回被害人租住處,直接、反復、多次在贰被害人要害部位捅刺,致贰被害人因失血性休克當場死亡;案發後,亦未對被害人親屬進行任何經濟賠償。
故石儉雄的犯罪行為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均不足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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