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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5 | 來源: 麥讀 | 有94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經常有人問:美國憑什麼管中國企業?太霸道了吧?其實就是,你當然可以不理TA,前提是:你不要跟TA以及TA管得到的人做生意。】
以父之名:美國如何通過法律掌控世界
麥讀君按:當地時間9月24日,在加拿大滯留1000多天後,孟晚舟正式乘坐中國政府包機歸國。華為案是壹個合規問題,最終也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美國的暫緩起訴協議制度,可閱讀今日推送的贰條)。問題的關鍵是中國企業的合規依據為什麼要看美國法?今天分享的文章,就是這個問題最好的答案。

作者=健君 中國首席法務官研究院院長
來源=《法人》2016年第7期
以父之名——
美國法律如何管到全球八成企業
從“世界警察”到“全球裁判”,美國憑借優良的法律制度輸出,通過合規管理,控制了幾乎八成以上的跨國企業。美國的“長臂管轄”任性卻也依靠著有力的“叁大金剛”——《出口管制條例》《反貪污受賄條例》和薩班斯法案。
如今,美國依賴強大的經濟實力稱雄全球,但這不足為懼,其他新興國家以現在的速度遲早會趕上。美國真正讓人驚歎的是其強大的法律制度頂層設計,從“世界警察”到“全球裁判”,美國以經濟實力打底,然後憑借優良的法律制度輸出,通過合規管理,控制了全球幾乎80%以上的跨國企業,這才是美國真正的競爭力。
你不必是美國企業,美國管的也不僅僅是美國企業。只要你的企業在美國有市場;或者有分支機構;或者即便沒有出國,但是你用得著美國的芯片和設備;或者都沒有但你侵犯了人權或者行了賄賂,美國都可以將手伸過來管管你。美國的“長臂管轄”如此任性卻有諸多法律根據,其最重要的叁大法律金剛是——出口管制條例、反貪污受賄條例和薩班斯法案。
01 以正義之名——出口管制條例(EAA)
案例:深圳馳創董事長被美國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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