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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23 | 來源: 新聞晨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深夜八卦 | 字體: 小 中 大
最近壹段時間,
娛樂圈真是 " 熱鬧 "。
許多明星因為私德有虧被查處,
這也讓大家紛紛叫好。
李雲迪那邊壹波未平,
王珞丹這邊壹波又起,
今日,
" 王珞丹拖欠工程款被強制執行 "
的話題登上熱搜,
引起諸多爭議。


據企查查 APP 顯示,10 月 20 日,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為(2021)京 0114 執 12123 號,執行標的為 30.96 萬元。

這則案件還要從 9 年前說起。據原告表示,2012 年,王珞丹購買昌平區某別墅進行改造,在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許可證的情況下,由其父親王衛星代表王珞丹將該工程發包給原告,雙方於 2012 年 12 月 5 日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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