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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26 | 來源: 羊城晚報客戶端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省政府批復珠海市興業快線(南段)壹標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認定珠海市興業快線(南段)壹標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壹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經調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庫時遭遇富水花崗岩風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當導致右線隧道掌子面拱頂坍塌透水,湧入左線隧道致作業人員溺亡。
事故調查報告指出了有關企業和珠海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
中鐵贰局叁公司施工風險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未嚴格按照設計和安全規范要求施工;
中鐵贰局存在轉包行為;
珠海興地公司未依法履行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未按要求組織實施超前地質鑽探,對代建項目現場安全檢查組織不力;
珠海工程勘察院勘察報告未真實、准確反映地質情況,勘察布孔、鑽探及岩芯采取率不符合規范;
珠海吉祥爆破公司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條件,違法、違規實施爆破作業;
福建卓智公司未按照施工技術標准施工,未落實勞務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其它相關單位包括珠海市公路事務中心、珠海城建集團、珠海華昕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設計院、珠海正青公司、珠海華源爆破公司等均存在安全問題;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珠海市建設工程安全事務中心、珠海市香洲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珠海市水務局、珠海市香洲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以及珠海市和香洲區黨委、政府在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方面均存在壹定問題。
公安機關依法對12名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采取了強制措施,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包括:
中鐵贰局叁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梁傑,中鐵贰局叁公司項目部經理劉廣,中鐵贰局叁公司項目部副經理楊進成,中鐵贰局叁公司項目部總工程師鍾奎,中鐵贰局叁公司項目部安全總監陳小龍,珠海興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盧艾勇,珠海興地公司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胡運彬,珠海興地公司項目總監代表聶金偉,福建卓智公司法定代表人盧瑞美,福建卓智公司現場負責人王昌榕,珠海吉祥爆破公司項目技術負責人常根召,珠海華昕公司項目總監王開文。
相關部門依法對中鐵贰局、中鐵贰局叁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公司、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興地公司、福建卓智公司、珠海吉祥爆破公司、珠海正青咨詢公司、珠海華源爆破公司和16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部分企業納入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
對中鐵贰局等涉事企業人員和公職人員,按照黨組織關系和管理權限交由有關單位按規定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對事故屬地黨委政府、有關監管單位公職人員和國企人員共27人予以追責問責,具體如下:
張宜生,珠海市副市長,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胡新天,珠海市副市長,給予誡勉處理。
楊柳青,香洲區委統戰部部長、區政協黨組副書記,給予誡勉處理。
顧勝傑,珠海市公路事務中心主任,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徐偉,珠海市公路事務中心副主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張和平,珠海市公路事務中心工程管理壹部部長,給予留黨察看壹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壹級科員。
李夫振,珠海市公路事務中心工程管理壹部副部長,給予留黨察看壹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贰級科員。
彭蘇,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呂植啟,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孫飛,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科科長,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董海光,珠海市建設工程安全事務中心主任,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何偉濤,珠海市建設工程安全事務中心副主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石德強,珠海市建設工程安全事務中心監督叁組組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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