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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1-15 | 來源: 正義網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3歲女童因缺乏家庭溫暖,急於尋找所謂的“安全感”,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系,更在其父母同意下與其中壹人訂立婚約……檢察機關聯合婦聯、關工委,依托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平台通過家庭教育指導,幫助女童父母強化監護意識,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加強親子溝通,改善親子關系。11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就有這起“未成年人張某某被性侵案”。
女孩張某某初中輟學,跟隨母親在福建省惠安縣壹家餐飲店打工,其父親常年外出務工不在家,母親忙於生計無暇監管。由於缺乏家庭溫暖,張某某急於尋找所謂的“安全感”,與多名前來餐飲店就餐的男子發生性關系,案發時張某某僅13周歲,更在其父母同意下與其中壹人訂立婚約。
涉案的多名男子因明知張某某是未滿拾肆周歲的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系,涉嫌強奸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針對張某某監護人存在的監護不當、履責不力的問題,檢察機關因案施策,聯合婦聯、關工委,依托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平台,吸收婦聯家庭教育指導者、關工委“伍老”等老同志組建“家教講師團”,量身設計符合張某某家庭的個性化家庭教育指導方案,幫助張某某父母強化監護意識,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加強親子溝通,改善親子關系,切實提升家庭教育指導的質量和效果。同時利用護童觀察員貼近群眾的優勢,通過護童觀察員和司法社工定期走訪,全面掌握張某某現狀,為其單獨建立保護日志,將張某某及其家庭生活實際、思想動態等情況及時向保護小組反饋,及時調整家庭教育指導措施,點對點開展定制式和階段式相結合的保護救助計劃,進壹步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考慮到張某某在義務教育階段即輟學,且張某某本人有復學的意願,檢察機關在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工作機制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多次與教育行政部門溝通協調,為張某某辦理復學手續。同時,鑒於張某某就學期間存在被校園欺凌的問題,檢察機關在征詢其本人意見後,將張某某轉學至其家附近的另壹所學校就讀。
(來源:正義網 文字整理/編輯: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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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被控2年犯下45起強奸案 23歲主犯強奸29名女性 10名被害人為14歲以下的幼女
位於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北部的巴林左旗,是壹座去年剛退出貧困旗縣序列的小城。在這裡,壹群平均年齡僅為17歲的少年,在短短兩年內釀下數拾宗暴力犯罪。
現年23歲的主犯王嶺被控強奸29名女性,其中28人未成年,且有10名被害人為14歲以下的幼女。赤峰中院壹審判處王嶺死刑。
案件的另壹面,被奉為“社會大哥”的王嶺也有著被欺凌的經歷。在發小和校友的回憶及其本人自述中,他曾當眾被高年級同學扒掉褲子,常常被堵在校門口索要財物……
10月15日至19日,內蒙古高院對該案贰審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宣判。
林東鎮老城區多處建築外牆上被噴塗上“美女服務”“小姐包夜”等字樣。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衛佳銘、王健
10月上旬,在此案贰審開庭前夕,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走進巴林左旗旗政府所在地林東鎮,走訪被告人家庭、當地學校及網吧、桌球廳、KTV等娛樂場所,試圖了解這個犯罪團伙所處的社會生態環境。
在采訪中,澎湃新聞了解到,此案的19名被告人(有8人在案發時尚未成年)中,有多人來自離異家庭,抑或父母常年在外務工。與家庭教育缺失並存的是紛亂的校園及周邊環境:學生中,“立棍”之風盛行。“棍”,指某校或某年級的“老大”,依托校外的社會大哥,在校內“平事”,“學生都怕,說話好使。”而找老師反映問題,會被看做是“沒種”的表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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