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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2-27 | 來源: 重慶市第伍中級法院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第伍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壹案進行壹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的撤訴申請,依法裁定准許。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波與被告人葉誠塵共謀,采取制造意外高墜方式,故意非法剝奪張波兩名親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贰人死亡,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張波積極參與共謀,設計將女兒接到家中,直接實施殺害兩名親生子女的行為;葉誠塵積極追求贰被害人死亡的發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為由,催促張波殺死兩名小孩,並在張波猶豫不決的情況下,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行為,最終促使張波直接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與張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當。贰被告人的行為突破了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倫底線,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嚴懲。
被告人及被害人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宣判。
早前報道:重慶兩幼童墜亡案壹審結束 將擇期宣判
(重慶市第伍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6日)
2021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伍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柒人合議庭,壹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要求賠償壹案。
公訴機關指控,張波與陳某某於2017年8月結婚後先後生下女兒張某甲(被害人,歿年2歲)、兒子張某乙(被害人,歿年1歲)。2019年4月左右,張波向陳某某提出離婚,同時隱瞞自己已婚有子的事實追求網友葉誠塵。同年8月左右,張波與葉誠塵私下建立戀愛關系。後葉誠塵得知張波有小孩,仍繼續與張波交往。2020年2月,張波與陳某某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張某甲歸陳某某撫養,張某乙在六歲前歸張波撫養,六歲後由陳某某撫養。葉誠塵多次向張波表示自己及父母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兩人多次共謀並商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墜的方式殺害張某甲、張某乙。同年6月,葉誠塵多次通過微信催促張波作案。同年10月,張波、葉誠塵商定以給張某甲買衣服為由,將張某甲接至張波家中伺機作案。10月25日,張波讓其母親聯系陳某某將張某甲接到自己租住於南岸區某小區的家中,後因陳某某壹直在場而未能作案。同年11月1日,張波再次讓陳某某將張某甲帶至家中並留宿。次日下午15時30分許,張波趁家中無其他人,將正在次臥玩耍的張某甲、張某乙壹起從次臥飄窗處扔到樓下,致張某甲當場死亡,張某乙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波、葉誠塵共同故意殺人,致贰人死亡,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要求贰被告人賠償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證據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訟請求等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訟代理人均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辯論結束後,被告人張波、葉誠塵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做了最後陳述。在最後陳述階段,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當庭表示撤回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嚴懲贰被告人。法庭平等、充分保障了各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被告人的親屬、被害人的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群眾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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