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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4-01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3月31日,最高檢發布第拾六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最高檢表示,在當前國際疫情迅猛發展、國內疫情多點暴發的形勢下,仍有壹些單位和個人,嚴重違反有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人為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後果或者重大傳播風險,情節拾分惡劣。

最高檢披露詳情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最高檢此次發布的6起案件中,包括拒不執行航空運輸領域消毒保潔等防疫措施的繆某某、汪某某等人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消毒作業普遍存在“偷工減料”現象
衛生公司被投訴後虛假整改
最高檢通報的案情顯示,2020年3月,南京某某衛生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衛生公司)與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南京營業部簽訂《消毒處理委托協議書》,由某某衛生公司承接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在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的航空器消毒處理服務業務。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某某衛生公司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和海關總署發布的相關防控方案和操作技術指南,制定了該公司《檢疫處理操作(新冠肺炎)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在《方案》起草過程中,某某衛生公司總經理繆某某、分管機場檢疫處理部和質量技術部的副總經理汪某某、機場檢疫處理部主持工作的副經理楊某某等人針對上述操作技術指南中“應使用含消毒劑的抹布對重點部位進行擦拭”等規定,以人力緊張、工作量較大、增加成本為由,將“抹布擦拭消毒”改為“消毒液噴灑消毒”。
2020年4月,某某衛生公司《方案》實施。其後的消毒作業中,某某衛生公司未組織開展針對新冠肺炎病毒的消毒作業培訓,消毒作業中普遍存在消毒時間短、消毒劑用量不足並虛假填報消毒記錄單的現象。12月,某某衛生公司被中國東方航空公司投訴。接到投訴後,繆某某、汪某某、楊某某叁人召集某某衛生公司機場檢疫部全體人員開會,從節約成本、創造利潤的角度考慮並未整改。後某某衛生公司向中國東方航空公司反饋了虛假的整改意見。

鎮江市潤州區檢察院對相關案情進行研討 圖源:現代快報
2021年5月11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公布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規定,機場等重點場所應符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重點場所和單位衛生防護指南》的要求。該指南規定,民航重點場所、重點環節、重點人員防控按照最新版《運輸航空公司、運輸機場疫情防控技術指南》實施。至2021年7月20日南京祿口國際機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某某衛生公司《方案》未作更新。
保潔員防護服穿脫不符合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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