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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4-25 |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来源:@庄河市公安局
“你是我亲妈,今天我也得撞死你“辽宁省庄河市,37岁的女子李某因琐事和母亲大吵一架,结果李某却因为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驾车将母亲撞伤后逃逸。
也正是因为李某的肇事逃逸,延误了自己亲生母亲最佳的抢救时间,最终导致母亲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虽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有些细节我们还无从得知,可不管怎样,李某作为子女,都不应该开车撞母亲吧。
古人云“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深挚的母爱,无时无刻不在沐浴着作为儿女的我们。
古人尚且懂得歌颂母爱的伟大,更何况现代社会的母亲呢?
她们是一群可爱而伟大的女性,从当母亲的那一刻起,她们就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小到穿衣做饭、大到教育学习,甚至连孩子娶妻生子,母亲都也都为之操碎了心。
可对于现年已经37岁的李某来说,她不仅是母亲的女儿,按理说自己也应该是孩子的妈了,然而她却狠心将自己的亲妈给撞死,这样的行为让人听到就火冒三丈,李某简直不配做人啊!
我们暂且抛开具体的原由不说,就单单李某造成母亲死亡的事实而言,我想可能她下半辈子都会活在无尽的悔恨中……
对此,我想发出几点关于人性的灵魂拷问:
1、假如李某的孩子知道自己的姥姥是被亲妈给撞死的,那这个孩子长大以后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妈妈呢?
2、李某作为女儿开车撞死母亲,她又该如何面对自己的老父亲呢?
3、在母亲的葬礼上,李某还有脸来祭奠老人家吗?
4、假如身边的亲朋好友得知李某是一个“弑母”的不孝之徒,她这辈子还会有朋友吗?
这样一出人伦悲剧留给我们深思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可不管我们如何谴责,等待李某都将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毕竟她的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普法行动#
具体该以何种罪名定性,我个人偏向于故意杀人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罪,理由如下:
1、李某现年已经37岁了,应该不是一个开车新手,所以她驾车撞人绝非意外,更何况她明知对方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2、李某撞伤母亲后,连看都没看开车就跑了,这说明李某对于母亲的死亡是持有放任态度的,且追求母亲死亡结果的发生,很显然这样的举动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3、李某是在和母亲发生争吵后才开车撞人的,这说明李某有故意杀人的动机。
4、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认识到开车撞一位上岁数的老人是很容易造成对方死亡的事情,这明显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5、李某和被害人系亲生母女关系,这样的行为极易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理应从严从重触犯。
因此,个人偏向于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有网友认为,女儿故意撞死亲生母亲简直大逆不道、有违人伦,必须判李某死刑,但从法律角度来讲,死刑是严格慎用的。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虽然,李某和被害人是母女关系,考虑的家庭伦理关系可能不会被判死刑。可即便如此,李某这样伤害自己的母亲也一定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对她的刑法也一定不会太轻。
最后,不管法院如何判决,我都希望李某能真心悔过、认罪认罚吧。
如果还有下辈子,但愿她能好好孝顺自己的老娘,千万不要再一时冲动,酿下大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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