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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04 | 來源: 張曉磊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38歲獨身男子去世,留下壹套房子,舅舅以為自己是繼承人,繼續幫外甥還房貸!可法院卻判舅舅沒資格繼承,將房子充公,讓民政局成為了遺產管理人!近日,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公布的這起案例,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很多網友表示不理解為什麼這麼判?
男子楊某的命運令人唏噓,他年紀輕輕的時候,父母就雙亡了,所以壹切都要靠他自己去打拼。雖然在2014年的時候,他貸款買了壹套商品房,但是到了38歲的年紀,他也沒有找到對象,所以這輩子連個兒女都沒有。
楊某的這套房子是村舊改項目的限價商品房,當時總價115萬元。楊某用所有的積蓄再加上公積金貸款的80萬元,把房子買了下來。本以為自己有了房子以後,可以組建壹個自己的家庭,不用再過孤苦伶仃的日子!可沒想到兩年後他就去世了,留下了這套沒有還完貸款的房子!
楊某在世的時候,只有舅舅壹個親人。舅舅也給予過他很多的幫助。所以楊某去世以後,舅舅為此傷心了很長壹段時間。給楊某處理完後事以後,舅舅就開始著手打理楊某留下的房產。他壹度以為楊某沒了,自己是楊某僅有的親人,可以繼承楊某的房子,所以壹直幫楊某償還房貸。
後來,舅舅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但卻被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部門的人員告知,他並不是法定的繼承人,所以沒有資格過戶!
舅舅知道以後,無法理解為什麼自己不能繼承?隨後他就停止了還貸。在舅舅停止還貸以後,北京市住貸擔保部門為楊某代償了76374.03元,將房貸結清。隨後,他們向法院申請讓民政局成為楊某的遺產管理人,法院同意了該申請,將楊某的房子判給了民政局!
網友對此判罰不理解,認為娘親舅大,為什麼舅舅不能繼承?民政局有舅舅親嗎?
1、那麼,法院的判罰依據到底是什麼呢?
首先,壹個人去世以後,要看他有沒有留下遺囑。如果有遺囑,按照他生前的意願來分配他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那就按照法律規定來繼承。
根據《民法典》第 1127條的規定,遺產要按照順位繼承的方式去繼承!
第壹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贰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說 ,楊某如果去世了,本來應該由他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來繼承他的遺產,但現在這些人都沒有。而且他也沒有兄弟姐妹,更沒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僅有的舅舅又沒有資格繼承,所以楊某的遺產就找不到繼承人。
然後,根據《民法典》規定,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因為楊某是居民戶口,所以他的遺產有民政局繼承!
2、那麼,如果不是房子而是欠債的話,民政局會接嗎?
繼承的前提是還清債務之後還有遺產。如果資不抵債,根本就不發生繼承。債權人拿走遺產,多余的債務壹筆勾銷!
3、舅舅有權要回自己為楊某償還的房貸嗎?
事實上,民政局接管楊某的房子以後,就會對楊某的房子進行司法拍賣。北京房貸擔保部門為楊某償還了部分房貸,但他們沒有資格接管楊某的房子,為了拿回墊付的錢,所以他們申請讓民政局接管楊某的房子。
所以,房子被拍賣以後,舅舅和房貸擔保部門都能夠拿回屬於他們的錢,而剩下的錢就會收歸國家所有,然後用於公益事業!
我雖然很同情舅舅,但是在法律上來說,舅舅確實沒有資格!通過這個案例提醒大家,盡量在生前留下遺囑,而且70周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是免費的!
不過,問題又來了,舅舅的遺產外甥在壹定條件下可以繼承,為什麼反過來舅舅就不能繼續外甥的遺產呢?法律為什麼不認可他繼承人的身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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