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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11 | 来源: FT中文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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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恒、徐凯舟:GDP大体相当的广州与深圳,为何财政收入差异巨大?原因有三:总量、结构和体制;未来广州和深圳财政即将迎来新一轮改革。
广州和深圳属于同一省,处于同一城市群,经济及人口规模相近,人均GDP双双处于全国前列。但是,两个共同点颇多的城市,财政收入及财力差距却令人错愕。
用一组简单的数据即可说明:2021年,广州、深圳GDP分别为28232、306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数口径)分别为1842、4258亿元,广州与深圳的GDP比值为92:100,财政收入比值却为43:100,财政收入与GDP明显不成比例。即使纳入转移支付净额,广深的可用财力分别约为2100、4200亿元,50:100的比值也与GDP比值相距甚远。
为分析广深财力差异的成因,本文从总量、结构、制度三个层面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测算。测算结果显示,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差异、财政制度差异分别解释了15%、36%、30%的广深财力差异。
进一步来看,第一,近年来广深经济总量差距已趋于收窄,经济总量的影响相对较小,两地财力差异更多体现为结构性、制度性差异的影响。第二,经济结构差异对广深财力与税收的影响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深圳金融、房地产、商务服务等行业税收贡献巨大,而广州主要是在汽车制造税收上有优势,总体看缺乏与深圳金融业匹敌的重要税源行业。其二,深圳房价较高、“总部经济”活跃、高收入人群较集中等特征,客观上有利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的提升。第三,由于财政体制的差异,广州创造的财政收入对省级的贡献远高于深圳,这进一步影响了广州的可用财力,广州实际可用财力仅为深圳的一半左右。
展望未来,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即将推进,广州和深圳的财政工作或面临新的政策调整。下阶段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有望落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政府间收入关系、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广州和深圳财政需做好四方面应对。
一、广深财政收入差距悬殊,原因有三:总量、结构和体制
首先来看一个广泛传播的观点。许多人认为,广深财政收入与经济规模不成比例,原因主要在于财政体制的差异,尤其是广州税收被省级财政“切”走一块,并最终用于保障非珠三角地区基本财力,而深圳税收无需与省级财政分成,自留比例较高。事实上,这一观点不够全面。除财政制度差异以外,广深之间财政收入与经济规模不成比例,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广州和深圳之间的经济结构差异。
要分析广深财力差异,应先理解财政收入的形成过程。财政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经济运行和依据多重目标制订的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财政不仅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也要承担稳定经济大盘、引导资源配置的责任,还要对区域间政府间财政不平衡进行调节。多级政府的存在,意味着财政收入必须按不同级次政府来划分。目前,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及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制度。
财政收入的形成包括了经济生产活动、组织政府收入、资金管理与分配三个阶段。作为三个阶段中的关键因素,经济总量、经济结构、财政体制都会影响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
这里进行一个简单的测算。将可用财力进行拆解,列为GDP、单位GDP形成的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归属本市财力比例的三者乘积。其中,第一个因子体现经济总量,第二个因子体现全部产业、全部企业的平均税负强度,第三个因子是财政收入的自留比例。三个因子依次代表经济总量、经济结构、财政体制的影响。-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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