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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21 | 來源: 搜狐網 | 有18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白鹿視頻,日前,思明法院宣判這樣壹起案件。
魏女士與丈夫結婚數拾年,婚後魏女士辭職照顧家庭,丈夫每月給她5000元家庭生活費。
後來丈夫與壹年輕女子發展成情人關系,並生下壹個患有先天疾病的女兒。5年以來丈夫向情人陸續轉賬300多萬,並送其8套房。又瞞著魏女士,以自己的名義在廈門買下4套房。


(圖源:白鹿視頻)
魏女士將丈夫告上法院,希望婚內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財產:廈門4套房及丈夫名下壹張銀行卡內400多萬存款。
法院審理後認為,魏女士丈夫的行為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雖然兩人沒有離婚,但魏女士要求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按照女方60%,男方40%的比例依法分割涉案財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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