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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15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6月14日,新京報記者獲悉,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了壹起詐騙案並當庭宣判。犯罪團伙成立空殼“拍賣公司”,謊稱能幫老年人高價拍賣收藏品,以預交委托拍賣費、估價費、保證金等為由,騙取92名被害人320.8萬元錢款。該公司業務總監楊某,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處罰金人民幣(专题)12萬元。
北京東城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楊某伙同高某等人(另案處理)在某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內,向被害人王某(時年90歲)、郝某(時年71歲)等人撥打電話,要求被害人將收藏品帶至公司,後謊稱能幫其高價拍賣,騙取王某、郝某等92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320.8萬元。
庭審現場。 北京東城法院供圖
2020年4月,被告人楊某從前述公司離職後,仍謊稱能幫忙拍賣收藏品,騙取郝某人民幣2萬元,並將該筆款項據為己有。2021年4月13日,被告人楊某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單獨或伙同他人虛構能夠高價拍賣收藏品的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
據此,北京東城法院6月14日壹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責令被告人楊某與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賠各被害人損失人民幣320.8萬元;責令被告人楊某退賠被害人郝某人民幣2萬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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