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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27 | 來源: 河南商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強東 | 字體: 小 中 大
劉強東明尼蘇達州民事案件有了最新進展。當地時間6月24日下午,原告Jingyao訴劉強東案舉行線下公開聽證會。
根據明尼蘇達州法院官網,今年5月、6月,雙方均提交了大量材料,包括被告的法律意見書、被告對原告懲罰性賠償動議的反對,原告對此反對意見的回應等等,原告要求增設對京東的懲罰性賠償,京東則提出免除雇主替代性責任的動議等。
被告方此次提的內容包括警方執法記錄儀中對原告的詢問的關鍵細節,指稱原告在涉及案件的取證過程中,存在大量前後矛盾之處,涉嫌說謊。原告方稱,由於擔心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所以修改了對警察的最初陳述。
本案已進行長達壹年多的取證、非公開庭審。本次庭審公開了大量視頻、證人視頻、書面證詞。該案或於9月底正式開庭。
事件回顧 美國檢方此前判定刑事不起訴
2018年8月底,京東創始人、時任CEO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涉嫌強奸被警方拘留。9月20日,美國明尼蘇達州亨內平郡檢察官弗裡曼(Mike Freeman)宣布,警方完成針對劉強東案的初步調查,移交至檢方,檢察官將評估所有證據並決定是否起訴。叁個月後,2018年12月21日,當地檢方在刑事指控中對劉強東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當時,檢方稱該案存在嚴重的證據問題,任何刑事指控不可能被證明超出合理懷疑。
在性侵刑事罪不成立後,原告方於2019年4月向劉強東及京東提出民事訴訟,索賠5萬美元起上不封頂。
2020年4月6日,劉強東正式出庭應訴並遞交答辯狀。4月27日,法官發布判決拒絕京東撇清雇主替代性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法官認定,原告指控京東公司對涉嫌性侵行為負替代責任是合理的。
2020年4月,原告律師提出動議稱,在劉強東向法院提交的初步聲明中,有壹段稱Jingyao Liu為錢誣告劉強東、刑事案不成立才發起民事訴訟,這段內容與案件無關,涉嫌誣陷,法院應刪除。法院在2020年10月駁回了該動議。
原告方回應為何修改最初陳述:擔心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
6月16日,原告方提交了文書,其中對案件有關情況進行了回應:與劉強東聲稱的時間線相反,Jingyao在警察剛到達時就已告訴警方自己被強奸。
根據原告敘述,在2018年8月,她以志願者身份參與明尼蘇達大學工商管理博士(中國)項目(簡稱DBA)的活動,在活動結束後受邀參與至少有15名中年男性的飯局,她在飯局上喝醉,被帶上劉強東所乘的豪車,當晚在自己租住的公寓內被劉強東強奸。
原告方表示,2018年8月31日凌晨警方監控錄像清楚地顯示,時間線與被告所聲稱的完全不同。警方接到電話,對“正在進行的強奸”作出反應後,他們前往原告的公寓大樓,在那裡他們遇到了報警人。據報警人稱受害者不希望警察介入,但他還是報警了。受害者不想報警是因為害怕事情鬧大後,男方會傷害她的家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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