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2-07-06 | 来源: 凤凰卫视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6月24日上午10时,美国最高法院以5:4票数,推翻了半个世纪前罗诉韦德案的原判决,终结了堕胎权被宪法承认保护的历史。门外的人群,态度截然不同:反对堕胎权的人欢呼尖叫,喜极而泣;支持堕胎权的人神色凝重,悲愤地呼喊。
“这是一个大退步”
——缺乏根基的“堕胎权判例”
判决引发全美强烈反弹。从东岸的纽约到西岸,示威浪潮席卷全国。
洛杉矶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 郑博仁: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不是堕胎权,这是你对自己身体的权利,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
抗议的声音蔓延至美国以外,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多国民众发起游行。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称,美国最高法院的举动“可怕”。美国盟友英国的首相约翰逊更称这一判决是大倒退。
英国首相 鲍里斯·约翰逊:
“我认为这是一个大退步,我一直相信女性自主选择的权利,所以我坚持这样的观点,这也是为什么英国有相关的法律。”
美国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堕胎权在美国的法律传统中根基不深。直到20世纪后半叶,美国法律才开始出现“堕胎权”这个说法。1973年,在罗诉韦德案的法律论证过程中,对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进行了错误的引申。
美国立国246年,堕胎权至今没有被写入美国宪法。截至目前,美国已经有亚利桑那、得克萨斯和密歇根等8个州立法禁止堕胎。今后将有更多州份的女性加入跨州堕胎的行列。
重回公众视野的“罗诉韦德案”
美国最高法院这次的判决,让半个世纪前的罗诉韦德案重新回到公众视野。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是美国历史上关于堕胎权的重要案件。1969年,在得克萨斯州,一位21岁,名叫“简·罗伊”的妇女,怀上第三个孩子后想要堕胎。但在当时的德州,堕胎是非法的。她向地区检察官亨利·韦德起诉,指控德州的堕胎法违宪。然而,当时美国宪法并没有直接提及堕胎权,在美国判例法体系下,判断堕胎权是否受宪法保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对于宪法的解读。
罗诉韦德案的判决,主要诉诸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即任何州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而这里包含了众多并未一一列举的“天然”的“个人权利”,包括隐私权。而隐私权是否包含女性的堕胎权,则由法官解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