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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14 | 來源: 以案普法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廣東佛山,壹中年大媽做核酸時,橫插在隊伍中間,想要蒙混過關,但後排的正常排隊的女子,並不認可大媽的插隊行為,示意大媽到後面正常排隊,不料,大媽突然暴怒,壹邊用手指著對方,壹邊狂罵對方“我今天就站在這裡,氣死你!”
從視頻中,我們看到,核酸檢測的隊伍排了長長壹列,想要做核酸,得等待壹會兒,但大媽就想走捷徑。被拒後,大媽提高分貝,罵道“你神經病啊,我插隊?插隊由得你說嘛!”壹會兒,又繼續罵對方“霸道,沒用的東西”!
隨後,在眾人的壹片質疑聲中,大媽罵罵咧咧地離開,並未插隊成功。就在離開時,還不忘罵對方“小心我找我老公收拾你!”
@以案普法
從畫面來看,中年大媽顯然火氣非常大,壹直放開嗓門罵對方霸道之類的話語,滿臉寫著“我插隊,我有理”的六個字,事實上,對提醒大媽別插隊的女子而言,則是僅僅建議大媽按照要求排隊而已,再沒有和大媽產生過多爭執。
大媽的這壹番舉動,擱誰看了都生氣,話又說回來,對於這種不講道理的人,說得太多也沒意義,
爭來爭去,也解決不了問題,說不定大媽壹個暴怒,動手打人也不壹定!所以,不得不佩服這名既堅持原則,又不失優雅的市民。
視頻中,中年大媽看著打扮得挺時尚,穿著壹條碎花連衣裙,手腕上戴了壹塊玉手鐲,脖子上也掛了壹個玉綴,還背著壹個斜挎包,看著挺文明的壹個人,卻做出這種事,說出這種話,屬實與裝扮不符。
有網友表示,大媽就是欺軟怕硬,看見對方是個文縐縐的女子,就拿軟柿子捏,也得虧大媽遇到的是壹個講道理的女市民,若是遇到和大媽同樣的人,就大媽這罵人的架勢,受傷都是輕的,對方還很可能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也有網友表示,插隊還有理了?罵得這麼高,害怕別人都聽不到嗎?這下好了,全國人民都聽見你的罵聲了。而且,全國人民也很好奇你老公是誰,得是有多神通廣大,能想打誰就打誰!
1、那麼,中年大媽罵對方“霸道,沒用的東西”之類的話語,這算辱罵或者侮辱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10日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本案中,中年大媽把人稱之為“東西”,還是“沒用的東西”,這顯然屬於壹種辱罵行為。而且大媽在人流量大的醫院門口罵人,情節較重,所以應予處5-10日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當然,如果在公共場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嚴重後果的,則是觸犯了刑法規定的侮辱罪。比如,壹幫人在大街上罵壹名女孩子極其難聽的話語,女孩子聽後,精神恍惚,得了精神病,那麼罵人者就要受到刑事處罰。
2、另外,中年大媽插隊的行為,法律是如何評價的呢?
在我國,並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規定插隊行為觸犯了什麼法律條款,但在道德層面來講,插隊行為確實不規范,因為每位公民都有遵守社會公德的義務。
但如果插隊行為擾亂了醫療機構秩序,導致醫療機構各項工作不能正常進行,或具有其他情節的,輕則接受治安處罰,重則承擔刑事責任。
其實,大多數時候,如果真的有緊急情況需要插隊,給隊友們說壹聲實際情況,多數人都會原諒的,並不會追究。但如果像大媽這樣,把插隊當作理所當然,那該反思的就應該是她自己了,畢竟誰得時間都不多余,沒必要對某個人額外開小灶。
3、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指出,以口頭形式,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壹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公民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具體到本案,大媽的行為已侵犯了女子的名譽權,應對女子進行賠禮道歉。
最後,其實核酸檢測看著很長的隊伍,但確實花不了多長時間。按照常規來看,壹個人核酸檢測的實際耗時也就30-40s,所以真沒必要爭分奪秒,最後還落下不好的名聲。
那麼,針對此事你怎麼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交流~~#大媽做核酸插隊遭拒後怒吼排隊女子# 頭條熱榜#廣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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