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2-08-05 | 来源: 风声 | 有4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作者|聂日明 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7 月 29 日下午,财政部再次通报 8 个典型案例,主要是关于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问责典型案例。通报还表示,要严肃查处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的行为。
财政部的表态显示了两层含义:第一,地方债务存在风险;第二,违规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屡禁不止。
中国地方债务是个老问题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大规模呢?未来怎么办?
放长周期来看,地方债务规模是中央与地方博弈的结果。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中央在整顿经济的同时,金融监管权采用垂直管理体制,地方无法从正规金融体系内融资,导致了一些非法集资和行政乱收费现象。此外,地方需要完成中央政策目标,也会带来一定的隐性债务,比如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但总体债务规模是有限的。
而本轮地方政府债务源于 2008 年。
用新债置换旧债,刚性兑付压力更大
当时,世界金融危机下,为了拯救经济,鼓励地方政府落实积极财政以发展经济。城市开发贷款,原本仅限于国开行,随后全面扩围,地方政府纷纷成立融资平台公司,主要的商业银行和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卷入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游戏中。
中央很快就注意到地方债务规模快速上升的风险,国家审计署于 2011 年开始,先后对地方债务进行了三次审计。2013 年的审计中,包括负有偿还责任、负有担保责任和其他相应债务在内的全部地方政府债务由2010 年的 10.7 万亿上升到 2013 年 6 月的 17.99 万亿,年均增长近 20%。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