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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0-10 | 來源: 法律公開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引狼入室!”浙江杭州,雷先生在網上認識了男網友姜某。由於贰人年齡相仿,又有很多有共同語言,於是雷先生把姜某當成了好朋友。沒過多久,姜某突然向雷先生訴苦,稱自己被離職了,現在連住的地方都沒有。雷先生壹聽便起了惻隱之心,當晚便邀請姜某到自己家裡來住。
第贰天壹大早,雷先生起床去上班了,獨留姜某在家休息。可萬萬沒想到,等到晚上22點,雷先生下班回到家後,並沒有看到姜某,同時消失的還有自己的華為平板電腦和壹部華為手機。
雷先生立即打電話給姜某,姜某雖然接了電話,但他卻稱不認識雷先生,然後還把雷先生的電話給拉黑了。這下雷先生終於明白,原來是自己引狼入室了,於是雷先生立即報了警。
民警接警後,立即對姜某進行了傳喚。本以為姜某會逃之夭夭,可姜某接到民警的電話後連連哀求,並立即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不過,雷先生的平板和姜某自己的手機,都已經被姜某處理掉了,壹共賣了2050元。這些錢有壹部分還了花唄,有壹部分吃喝玩樂用了。民警對姜某的行為大感疑惑,為什麼姜某會賣了自己的手機呢?
原來,姜某覺得雷先生的手機比他的好用,所以就把雷先生的手機恢復了出廠設置,然後自己使用了。
目前,警方已對姜某作出了13日的治安拘留處罰,同時警方對涉案物品申請了價值鑒定,壹旦數額達到了刑事立案的標准,會繼續追究姜某的刑事責任。
【@法律公開課】
1、這認識幾拾年的朋友都有可能在背後坑你壹把,更別說才認識兩叁天的網友了。可雷先生偏偏不信這個理,還主動把姜某往家裡帶,這個心可不是壹般的大。現在雷先生想必是追悔莫及了。
2、有網友表示,姜某入戶盜竊,為什麼還會受到治安處罰,不應該直接認定為盜竊罪嗎?
其實,姜某的行為並非入戶盜竊。
從法律上來講,入戶盜竊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進入家庭及其成員與外界相對隔離的生活場所,然後將他人的財物偷偷轉移並侵占的行為。
本次事件中,姜某並沒有非法進入雷先生的家中,而是雷先生主動邀請姜某住在家裡的。因此,這裡缺乏壹個非法入戶的條件,故姜某的行為不屬於入戶盜竊。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的,處5~10日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15日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規定中情節較重的情形,壹般是指盜竊財物價值600元以上的,或者雖未滿600元,但有多次盜竊、入戶盜竊、破壞性盜竊、盜竊自行車或電動車等、盜竊機動車車牌等行為的情形。
本次事件中,姜某竊取了雷先生的手機和平板電腦,這就算是贰手的,也不會低於600元。因此,警方最終決定對姜某處以13日的治安拘留。
3、姜某被處以治安拘留後,為什麼還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公民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也就是說,即便現在姜某受到了治安處罰。但只要警方獲得了姜某的犯罪證據,照樣可以對姜某予以刑事處罰。
根據浙江省關於盜竊罪數額較大的標准規定,盜竊數額達到3000元的,才可認定為盜竊罪。
目前,警方已對姜某所竊之物的價值申請了鑒定,希望能盡快有個結果。
4、最後,大家在網上交友時,還是要與不熟悉的網友保持壹定的距離,不要輕信於人,更不要在未了解對方的情況下,就把人家往家裡帶,這樣很容易引狼入室。
@法律公開課 對於此事,你們怎麼看?關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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