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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0-15 | 來源: 閱梔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李連傑 | 字體: 小 中 大
編輯|閱梔
“我愛她,我可以為她去死,為她不要名不要利。”
說這話的時候,李連傑語氣肯定,仿佛為自己追求真愛的行為感到無比自豪。
1987年,他與黃秋燕結婚後,遇到了此生摯愛利智,於是狠心踢開結發之妻和兩個年幼的女兒。
李連傑和新人不顧世俗愛得火熱,利智婚後接連生下兩個女兒,壹家肆口幸福美滿。
而黃秋燕母女叁人相依為命,大女兒李思和小女兒李苔蜜常年跟著寡居的奶奶生活,在她們的童年記憶中沒有父親關愛和陪伴,少女時代的天空總是籠罩著壹層陰霾。
父母失敗的婚姻給李思帶來心理陰影,壹度影響到她的婚姻選擇。
肆個女兒,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都是李連傑的親生骨肉,為何黃秋燕和利智生的女兒,差距這麼大?
叁拾多年過去了,這肆個孩子如今過得怎麼樣?-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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