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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1-30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4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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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叁個多月後,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案有了贰審結果。
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對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壹案作出贰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對該案壹審宣判,判處勞榮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勞榮枝,1974年生人,原系江西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學校的小學教師。1999年11月18日,勞榮枝男友法子英因綁架、搶劫和故意殺害7人被安徽省合肥中院判處死刑,並於當年12月28日被公開處決。2019年11月28日,逃亡近20年的勞榮枝在福建廈門落網。
南昌中院壹審判決認定,1996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經共謀並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南昌中院壹審認定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勞榮枝對壹審判決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訴。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江西高院公開審理了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壹案。
贰審庭審中,上訴人勞榮枝、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勞榮枝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壹審量刑是否過重、壹審程序是否違法等問題發表了意見,勞榮枝進行了最後陳述,她向受害方道歉,但認為自己“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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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案贰審維持死刑判決,受害人家屬們已等待這份判決書20多年
11月3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進行贰審宣判,決定維持壹審原死刑判決。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作為壹起涉及4起案件7條人命的跨世紀復雜大案,勞榮枝案壹審、贰審審理過程歷時2年多。這壹份終審判決書,從壹家叁口被滅門算起,南昌案熊某的家屬已足足等待了26年;從失去丈夫、失去父親算起,合肥案家屬朱大紅壹家,則已經等待了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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