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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1-09 | 来源: 世界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市情报 | 字体: 小 中 大
为了防止营造业者假冒自地自建者(owner-builder),回避新屋保证和逃漏增值税,卑诗屋主保护署(HPO)提出若干建言送交省府审议,这些建言已引起正、反两派争论。
根据卑诗屋主保护署统计,卑诗省自1990年代后期以来所兴建的独立住宅中,约有四分之一是屋主自地自建。但该署执行长凯麦隆(Ken Cameron)上任后,怀疑这些所谓自地自建者中,有极多是藉此名义回避新屋保证和逃漏增值税,一旦满了新屋期限,立即脱手出售。
经过一年半的研究之后,HPO于去年8月发表一份报告,提出建言防止自地自建政策遭滥用,确保营利营造商的专业水准,并使真正自地自建者知道如何使建造工程安全进行。
具体措施包括登记和考核所有营造商,对真正自地自建者,要求则较宽松;同时,向营造者征收较高规费,以支付执行新规定所需开销。这些建议已在营造业和消费团体间引发尖锐的分歧。
钗h营造业者表示,现行的规定和规费已经够多了,足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例如强制建商提供新屋保证,便远比从财务上筛选营造商有效得多;建商在保证品质上,其实扮演更重大的角色;只须提供充分资讯给消费者,让他们知道营造商的品质,即可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但木匠布勒(Martin Buehler)却赞成HPO的提案,主张对营造业者进行资格考,因他经常被迫和一些不专业的工人共事,令他头痛万分。
至于那些冒充自地自建,新屋诮n不久就脱手出售者,防范对策为延长拥有住宅的期限(例如五年),然后售屋才可享有免税和免新屋保证的权利。
这份报告现正在省府内阁审议中。-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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