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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1-17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最近BC省人權法庭的進行了壹項裁決,壹家公司和其中壹名員工需要為辱罵他人付出代價。

幾年前,A(化名)向法庭提出申訴,稱自己在B公司(化名)工作時,經常有同事歧視和辱罵他,迫使他辭職。
A在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間在B公司擔任木匠,據他稱同事們用西班牙語稱呼他為“猴子”和“猿”,以及其它更嚴重的種族歧視言論。
據稱在他辭職的那天,其中壹名同事還毆打了他。
在上個月的決定中,仲裁庭成員 Amber Prince 表示,她發現有足夠的證據支持部分指控。她發現A的壹名同事C(化名)至少有兩次稱A為猴子或猿猴。
C承認了這壹點,但他辯解稱他的意思是A有時對他的工作粗心大意,並且經常表達對女性的“陳舊”或“原始”觀點。
Prince 則表示,在歧視裁決中,意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否發生,以及它的接收者是否受到負面影響。
她在裁決中表示:““這種刻板印象尤其有害,因為歐洲人幾個世紀以來壹直利用它來為那些被視為‘原始’、不那麼‘文明’、因此不那麼人性的人進行殖民統治辯護”。
A稱C的言語讓他感到尷尬和不尊重。
最後Prince裁決,C的種族誹謗構成歧視,C和B公司都有責任向A支付2500加元,以彌補他的尊嚴、感情和自尊受到的傷害。
http://www.bchrt.bc.ca/shareddocs/decisions/2022/dec/129_...-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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