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3-01-17 | 来源: 普法先锋官方号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古语常云:“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分享的内涵并不是于失去,而是收获。只懂得索取的快乐,其实只不是心理欲望的一时满足,可适当地分享,才能获得发自心底且真正的快乐。毕竟在分享过程中,不仅仅收到了善意,更是得到他人的认可。
苏大妈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好心给出去的几个芭蕉,竟然会为自己惹来一场官司。苏大妈家有一个鱼塘,鱼塘边上的一片地也是他们的,身她想着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用这块地种点芭蕉。刚好在鱼塘边上,土地肥沃,方便浇水。没想到芭蕉的收成很好,苏大妈又是个热心肠的人,当芭蕉成熟之后。
自己家有吃不完的,她也懒得拿去卖,干脆分享一些给邻里街坊。2015年1月15日当天早晨,苏大妈去自家菜地摘菜,正好碰上了邻居覃大爷的孙子凯凯。便顺手给他拿了几个刚摘的芭蕉,让他当零食吃,给得太多。凯凯一个人吃不完,玩的时候又碰上了另一位邻居曾大爷的孙女璇璇,5岁的璇璇已经在上幼儿园了。
虽然比他小了一岁,也不在一处读书,但因为住得近的关系。两个人很玩得来,凯凯便顺手递了一个芭蕉给好朋友,这本来只是出于小朋友的分享。不成想璇璇因为这一个芭蕉丢了性命,两个人边跑边玩,璇璇却突然倒地不起。这把凯凯吓了一跳,他不明白好朋友这是怎么了,急忙喊叫在一旁打理菜地的爷爷奶奶。
覃大爷赶过来一看,璇璇面色发青,口吐白沫。手里还攥着半个芭蕉,还以为是芭蕉有毒,匆忙联系曾大爷将孩子送往卫生站。不放心的覃大爷又拨打了120、110,可惜的是已经回天乏力,芭蕉本身没问题。璇璇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噎住了,医护人员从璇璇喉咙里掏出了一块大约5厘米的芭蕉,上面还带着血丝。
异物卡喉,最要紧的便是赶紧取出,璇璇便是因为取出的时间慢了窒息身亡。璇璇的父母在南海区丹灶镇附近工厂上班,回来就得知活蹦乱跳的女儿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这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打击。伤心之余,他们不由责怪凯凯和苏大妈,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给璇璇芭蕉?更将璇璇的死怪在了两人身上,一气之下将苏大妈以及覃大爷告上法庭,索赔737646.5元。
那么璇璇父母的索赔有法律依据吗?
5岁的小女孩,未来还有无限可能,骤然离世确实令人惋惜。璇璇父母悲痛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向苏大妈、覃大爷的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要有民事侵权行为,也就是看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苏大妈、覃大爷、凯凯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三人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