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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1-17 | 来源: 风笙讲历史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土地政策自古便是困扰无数统治者的难题,而且不同的时期也需要对土地政策进行适当的变革。这看似简单,实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土地政策的不同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百姓的生活水平,甚至会引起饥荒。
面对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历代帝王都在不断寻找着最好的解决办法,所以土地制度和纳税政策也在不断变化着,其中最典型的是唐代的土地政策的变化。
从原先的租庸调改为两税法。租庸调以均田制为基础,分发土地进行粮食或者布匹征税,后来的两税法改为征收钱财,在一定程度减轻了百姓的税收压力,在当时,两税法解决了百姓因逃役而流离失所的现象。
一、何为租庸调和两税法
租庸调和两税法都是朝廷的税收制度。租庸调起源于北魏,唐朝前期的租庸调主要分为四种,分别为租、庸、调和杂徭。租庸调是政府最主要的税收来源,也是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经济基础,在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租庸调
租庸调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均田制是朝廷进行授田的一种土地制度,在唐初,朝廷刚刚经历完战争,手中剩余大量的闲田,于是采用前面朝代就使用的均田制进行分配土地。
在当时,均田制分配的土地是每人八十亩口分田,二十亩永业田。口分田就是粮田,名义上为朝廷授田于民,但实际上这部分的土地还是归属于国家,朝廷会在人死后将土地回收并且继续分给其他人。
永业田与其不同,也被称为树田,一般被栽种果树等,而且这部分的田地可看作是百姓的私有财产,可以继承或者转卖。
这两种田地结合在一起,也是土地公有制和私有制的结合,部分土地由朝廷分发,后来唐朝经历安史之乱,土地制度经过变革,也就是应用了两税法,才将土地性质转变为了私有制。
王公贵族还有僧人是不需要交税的,而且他们所分发的是可以继承或转卖的永业田,交税的任务基本都落在百姓的身上。纳税群体少,但整体纳税额较多,这就导致了百姓交不起税的情况,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地里没有收成,百姓无力交税,再加上租庸调的税收过于复杂,地税户税人头税还有各种杂税,这种税收制度存在重复征税的缺点。
租庸调虽然增加了朝廷的收入,却让百姓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税收政策急需简化,两税法也因此产生。-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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