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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2-24 | 來源: 奔流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人去世後,信用卡欠款是否需要家人代還?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壹男子去世後,銀行要求家人償還男子生前的信用卡欠款58000元,但家屬要求先讓銀行證明親屬關系。經浙江省仙居縣人民法院審理,因銀行沒有舉證證明58000元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以58000元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其家人無需歸還欠款。
浙江台州的陳先生去世前,有壹張額度為6萬元的銀行信用卡。平時,陳先生都會隨借隨還,信用很好。而在出事前,陳先生從信用卡刷出58000元後,突發疾病不幸去世。得知陳先生已經去世的消息,銀行電話聯系到了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索要欠款,並告知如果拒不歸還,將會起訴贰人。由於雙方發生爭執,陳先生的女兒電話中要求“先讓銀行證明親屬關系,否則其他壹切都免談”,隨即便掛斷了電話。
之後,銀行再次找到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希望對方能夠歸還欠款。而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明確表示,對於丈夫的信用卡欠款壹事毫不知情,而陳先生的遺產也早已被歸還欠款,現在確實無法歸還。
最終,銀行將贰人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贰人立刻歸還欠款。
法院認為,陳先生生前透支信用卡的58000元,陳先生妻子確實不知情,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銀行舉證證明58000元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但銀行最終沒有舉證證明,所以58000元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在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下,陳某妻子無需償還。
庭審中,銀行認為,陳先生妻子及女兒繼承了其丈夫的房產,所以應當歸還58000元欠款,但法庭上,陳先生妻子提交了還款證明、貸款明細,證實陳先生生前欠的外債較多,其遺產早已被歸還欠款。
法院經過審查後作出判決,陳先生妻子及女兒無需歸還58000元欠款,銀行不服,上訴到了贰審法院,贰審法院駁回了銀行的訴求。-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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