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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4-17 | 來源: 阿舒 山河小歲月 | 有7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關於民國外交家顧維鈞黃蕙蘭這對夫婦,有不少細節鮮為人知。
黃蕙蘭嫁給顧維鈞的時候不是頭婚,她的第壹任丈夫是駐印尼叁寶壟的壹個英國領事官員,名叫Beauchamp Forde Gordon Caulfield-Stoker。我在壹個印尼網站上找到資料,這位官員是英國-愛爾蘭血統,他們在1909年結婚之後就搬到倫敦居住,黃蕙蘭和他生了壹個兒子。1919年,黃蕙蘭提出了離婚訴訟,她強調雙方的理念相差甚遠,男方對她也不夠尊重。
實際上,黃蕙蘭的離婚案被《伯明翰日報》報道("The Chinese Wife", Birmingham Daily Gazette, 22 April 1920),文章說,他們的婚姻如同Joseph Hergesheimer小說裡的人物那樣,“來自貴族家庭的美國丈夫和中國妻子之間的疏於溝通,使得他們最終不得不分開。”
言下之意,黃蕙蘭配不上白種人丈夫。
不過,她確實因為這段婚姻獲得了Countess Hoey Stoker(伯爵夫人)的頭銜,雖然有人說,這個爵位是由她的父親花錢給女婿買來的。
盡管她在自傳裡完全省略了這段經歷,但那些英文報紙告訴我們,在很長壹段時間裡,黃斯托克伯爵夫人是倫敦社交圈的名媛,人們稱呼她為“中國洛克菲勒的女兒”,泰晤士報更是報道,說她常常開著壹輛“灰色雙人座的勞斯萊斯在倫敦街道中穿梭”。
我重讀了黃蕙蘭的自傳《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然後發現了另壹個關鍵人物——黃蕙蘭的姐姐黃琮蘭。
黃蕙蘭和她的兒子,照片拍攝於1920年
右贰為黃琮蘭,右叁為黃蕙蘭
如果沒有姐姐,黃蕙蘭是不可能和顧維鈞結婚的。因為,顧維鈞恰恰是在黃琮蘭的家裡看到了黃蕙蘭的照片,他對照片中的女子壹見鍾情,立刻要求黃琮蘭代為牽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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