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3-05-31 | 來源: 萬維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2023年4月6日,袁女士來到奧克蘭市府前張貼標語,表達訴求,要求終止“禁逐令”。(袁女士本人提供)
“我是很累了,因為我年紀大了,六拾多歲了,我已經和這個政策、租客、法庭耗不起了,所以打算以很便宜的價格,賣掉幾套房子。實在是太累了!”華裔房東袁女士說。
袁女士在阿拉米達(Alameda)縣奧克蘭有6套房產,租客都是只繳了幾個月的租金,在禁止驅逐租客令(Eviction Moratorium)出台後不久,就拒繳房租了,這些租客每個月共欠租達1萬美元,至今累計共欠租18萬美元,折合成人民幣近130萬。
她表示,雖然經過房東們數次抗議後,奧克蘭市議會投票決定,7月15日結束該禁令,“但我之前已經虧了很多錢,耗費了太多的精力和時間,現在不想再耗下去了”。
2020年初,阿拉米達縣實施了禁止驅逐租客令,房東不得以任何理由驅逐租客,以保護疫情期間經濟上受到影響的租客。
由於該禁令,拒付房租的租客,無需提供與疫情有關的困難收入證明,也不能被房東驅逐。因此,許多有良好工作收入的租客濫用該禁令,拒付房租,欺侮房東。
請律師過程曲折 按分鍾支付費用
“我也找過很多律師,他們都是給你壹點點資料,就讓你先繳錢,才提供下壹步服務,可是當你繳了錢之後,也不壹定能解決問題。”她說。
她表示,自從2021年以來,她共請過4位不同的律師,“我都是需要先付5,000美金以後,律師才真正看我的案子,才替我做事”。
她稱,這些律師說需要先做研究、做壹些資料搜查,看看房東有什麼權益,才能決定下壹步該怎麼做。
經過研究後,他們得出的結論都是:“現在有禁止驅逐租客令,不能趕租客走,所以沒有下壹步更好的辦法。”
“但是他們做研究需要的時間,我需要按分鍾來支付的,有的按6分鍾算壹個單位,有的按2分鍾算壹個單位,平均下來壹個小時要收取495美元。”袁女士說。
“他們是專門為房東打官司的律師啊,為什麼還要做研究呢?”她不解地問道,“而且他們得出的結論,我早就知道了,在網上都可以查得到。”
就這樣,袁女士在請律師方面,又花費了壹萬多美元。
多次到小額法庭上訴
去年,袁女士將壹位年薪12萬元、但欠租6萬多美元的租客告上了小額法庭,經過調解,該租客同意賠償3萬美元,並且簽署了協議書,答應每個月還1,000美元,共計30個月。
“他本應該今年3月1日開始,每月付1,000美元,但到現在也沒給。”袁女士氣憤地說,“我還要繼續去小額法庭追回欠款,法庭將受理時間訂為今年7月份。”
並且,她得知,雖然禁逐令結束了,但是法律規定,房東們若要讓拖欠租金的租客搬走,還需要阿拉米達縣法院開庭受理。
她認為,這樣到法庭處理,就無休無止下去了。
金錢、時間、精力耗得太大
這3年來,袁女士不僅收不到房租,還要繳房屋貸款、保險、地稅、維修費等費用,她感歎道:“我們這些被欠租的小房東,已經沒錢了。本來,我們辛辛苦苦投資些房子,想用租金來養老;但這3年來,卻虧了這麼多錢。”
她也曾多次到阿拉米達縣政府、奧克蘭市府前抗議禁令,並經常給市議員們寫信表達訴求,要求政府負責解決被拖欠的房租,並提供賠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