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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6-30 | 來源: 常識流通處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
細思極恐。
最近,媒體報道了壹樁西安夫妻互把對方送進精神病院的咄咄怪事。
因為夫妻關系不和,先是,妻子找人把丈夫送進了精神病院,丈夫自述,“我下班剛走出公司樓門口,突然沖上來5名陌生壯漢,把我架到壹輛越野車上,用我的帽子堵住我的嘴,擊打我的頭部、胸部,並用膝蓋壓在我胸口上使我不能動彈。同時還搶走了我的手機、車鑰匙、銀行卡、電腦等。”
穿上病號服的他從此過上了80天暗無天日的非人生活。每天都有“無窮無盡的檢查和治療”,遭受了電針治療、頭皮扎針、吃藥等等。“我活動的地方不足80平方米,裡面有70多人。不能反抗,不能激動,壹反抗壹激動,治療手段會更多。”
戲劇性的是,丈夫出來之後,姑蘇慕容附體,學會了以彼之道還治彼身,將妻子也送進了精神病院。妻子自述,她被迫換病號服,稍不服從就被電警棍擊打,並強制灌藥,將她捆綁在病床上、接受電擊治療。她跟醫生明確表示,送她來的丈夫曾在此看過精神疾病,醫生不予理睬。她要求與家人聯系,被拒絕。
重點是,兩家涉事醫院均認為自己收治“非自願”患者沒問題。
贰
這起新聞之所以受人關注,不在於這壹對夫妻的報復手段拾分荒唐,而是它有壹個令人恐懼的地方,那就是,壹個好好的人能被如此輕而易舉地送進精神病院,理論上每壹個人都有被精神病的可能。
去年底,媒體就報道過,江西南昌女子李某雪遭輔警猥褻後,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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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當地公安部門發布通報稱,民警將李某雪入院治療情況告知了家屬。而李某雪稱,她的家屬並未同意警方將其送往江西省精神病院治療。
有媒體記者以患者家屬身份咨詢江西省精神病院,院方明確表示患者被收治入院壹定要監護人簽字,但不壹定要父母簽字,有親人簽字即可,“肇事肇禍的病人派出所(民警)簽字也可以。”
江西省精神病院這壹回應,真的令人膽戰心驚。
照此說法,不聽話者、看不順眼者都可以被強制穿上精神病院的病號服。
事實上,《精神衛生法》規定,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當地公安機關可以送往醫院進行精神障礙診斷,但權力到此為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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