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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7-27 | 來源: 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公告截圖
20多年前隱瞞家庭收入違規取得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如今被發現了怎麼辦?
近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公布了壹起處罰案例,因當事人在申請經濟適用房時未如實填報家庭收入,按規定撤銷其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並進行追責。准購證信息顯示,當事人申請時間發生在2001年。
那麼,發生在20多年前的違規行為又是如何被發現的?對於這種違規行為又該如何處理?
“追責期”終身
已有數拾戶被查
經濟適用房是壹個歷史產物,對現在的很多購房者來說可能有些陌生。杭州市區的經濟適用房於2000年啟動,2016年暫停,前後共銷售過8.5萬套房源。作為當年壹種重要的住房保障形式,經濟適用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因此對申請家庭的房產狀況、收入狀況、婚姻狀況都有相應要求。
錢報記者了解到,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公布的撤銷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案例迄今共50多起。違規行為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為未如實填報住房狀況、未如實填報收入狀況、未如實填報婚姻狀況。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說,違規申請經濟適用房的相關線索,既有群眾舉報也有相關部門核查。而且沒有追溯時限,也就是說“追責期”是終身的,只要核查證實當年申請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就會進行相應的追責。
就比如,2008年霍某曾以單身戶的名義申請到了下沙銘和苑新荷坊的壹套經濟適用房。然而2013年在其辦理產證的過程中,產權登記管理部門發現其婚姻狀況與申請時不符,最終導致東窗事發。
甚至有的是因為家庭內訌。曾有壹戶家庭因房產(經濟適用房)繼承問題,導致其中壹個子女心生不滿並向有關部門舉報,稱其父母當年申請經濟適用房時未如實填報家庭房產情況(夫妻壹方在鄉下擁有農宅)。後經查實確有其事,該戶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被撤銷。
2017年出台新規
收回房子或者補差價
針對當事人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情況,壹直以來杭州都有明確的規定。對已經違規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收回其所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責令其補交與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的差價款。
2017年11月1日,《杭州市區違規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收回及補差價操作規程》正式實施,處理方式進壹步明確。主要分兩種方式:收回或者補差價。按照規定,當事人選擇收回其所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且該房收回後仍適合作為保障性住房的,責令收回;當事人選擇補差價,或者該住房收回後不適合再作為保障性住房的,責令補差價。
如果是補差價,差價款的計算方式為(經濟適用住房市場評估單價-原購買單價)×該住房全部房屋建築面積。從2013年起,杭州每年9月都會公布最新壹年的經濟適用房小區市場評估價格,這就為補差價提供了計價依據。
由於最近20年來杭州房價漲幅較大,按照這個補差價處理方式,補差價款普遍在100萬元以上,最高的甚至接近200萬元。
經適房暫停受理申請
多種保障形式登場
杭州的經濟適用房在完成階段性使命之後,從2016年起暫停受理申請,隨之而起的是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全新的保障類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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