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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8-18 | 來源: 加西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近日,溫哥華法官對大溫壹對華裔夫婦的離婚和財產分割做出了裁決,同時也擔憂兩人這樁婚姻旨在誤導加拿大和中國當局的壹種“商業安排”。
BC省最高法院法官沃德·K·布蘭奇(Ward K. Branch)批准了大溫華裔夫婦原告女方A某和被告男方B某的離婚申請,但法官列出長串的理由對兩人婚姻的目的表示擔憂。
根據CTV的報道,法官稱“雙方提供的文件存在明顯差距。所有證人都通過翻譯作證,要麼翻譯質量差,要麼雙方回避”,法官稱“做出必要的事實調查來確定這壹家庭法問題極具挑戰性。”根據法院判決,原告女主A某和被告男主B某於2016年12月相識,2017年4月開始以類似婚姻的關系同居,後於 2017 年 8 月結婚,並於2018年12月分居。
雙方各自在中國之前的婚姻中都有孩子,但最終以離婚告終。兩人相識時女方A某49歲,男方B某59歲。
根據決定,雖然女方A某自2007年以來壹直居住在加拿大,並於2017年成為加拿大公民,但男方B某於2016年5月以旅游簽證進入加拿大。兩人是由雙方都認識的移民顧問介紹認識。
法官的擔憂
法官在裁決中寫道:“我擔心雙方的婚姻和財務關系全部或部分是為了誤導加拿大移民當局和/或中國貨幣監管機構。”
法官接著列舉了引起這種擔憂的幾個原因,寫道:
• “被告B某和他在中國的第壹任妻子可能是假離婚,這就是為什麼他的前妻在離婚後繼續借給他大量的錢,而她從未要求償還這些金額;
• 作為離婚的壹部分,被告同意放棄其在中國的所有財產可能是壹種欺騙,這種做法可以解釋為什麼他的前妻在他到達加拿大後會覺得有必要把錢交給被告;
• 被告聲稱他抵達加拿大時身無分文可能是壹個謎,而他的朋友和親戚在他抵達加拿大後向他贈送大量現金“禮物”;
• 被告向原告女方的求婚可能更多地屬於商業安排的性質,旨在可以獲得加拿大移民身份,而女方可以換取某些經濟利益,這就是為什麼被告甚至在結婚之前就把房屋 99% 放在原告女方的名下,而她沒有為購買房屋提供過任何資金;
• 更准確地說,雙方婚姻的破裂可能被視為因為原告女方認為男方未提供承諾的經濟利益而引發的合同糾紛,導致當她離開的時候,只是“自助”隨身攜帶某些珠寶的原因。”
盡管存在這些懷疑,法官還是下令解除這對夫婦無論是什麼目的的婚姻關系。-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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