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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06 | 来源: 香港01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贵州毕节大方县男子李玉前,2001年涉嫌杀妻灭子,故意杀人罪成被判死缓。李玉前一直申诉喊冤,直至2020年,贵州省高院决定发还重审;2022年12月,已服刑21年的李玉前获释出狱。
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案被告孟瑞红,包庇罪成被判囚八年。
李玉前生于1969年,曾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同时与同厂职工孟瑞红保持婚外情关系。
2001年3月,李玉前妻子谢初明与其子李明昊失踪。经警方侦查,认为李玉前是凶手,孟瑞红是从犯。同年5月,六盘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孟瑞红被控协助毁尸灭迹。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瑞红构成包庇罪,判囚8年。同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
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李玉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孟某红以包庇罪判囚8年。
此后十馀年间,李玉前一直申诉喊冤,被害人谢初明的父母也选择相信李玉前,帮助他申诉。2020年9月28日,贵州省高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新审判。
2022年11月23日,该案开庭重审。同年12月22日,经过数次减刑,已服刑21年的李玉前从贵州省王武监狱获释出狱。
2022年12月22日,“杀妻灭子案”当事人李玉前(右二)刑满出狱,与家人同枱吃饭。(视觉中国)-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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