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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07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9月7日,長沙市岳麓區教育局就“老師打碎學生頭骨”事件發布通報。據初步調查,事件系該校肆年級教師宋某明在組織課後服務時致該學生額部受傷。事發後,受傷學生已及時送醫治療。
目前,已對該校黨總支書記和涉事教師宋某明作出停職處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門調查。爾後,岳麓公安分局通報,宋某明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壹步偵辦中。
依據當地教育部門的說法,受傷學生是“額部受傷”,但從孩子家長在網上貼出的圖片來看,該名學生已經接受插管,不省人事,情況拾分危險。
另據家長的說法,孩子後來進行了開顱手術,經過5個小時手術才將被打碎的頭骨和異物取出;“孩子頭部被鋼化玻璃戳進去5cm左右”。
無論從哪個角度說,此事的性質與實際情況都和“額部受傷”相去甚遠。當地教育部門的通報,使用這樣的措辭,令人失望,對如此重大的事故輕描淡寫,愧對家長和社會的信任。
要知道,受害學生才肆年級,不管孩子怎麼調皮,都不該用教學用具擊打孩子頭部,而能擊碎學生頭骨,讓人很難想象涉事老師究竟用了多大力氣。有湖南IP的網友留言,是老師用壹個叁角尺從教室門口扔過去把孩子腦袋打穿了。
此外,網上還傳出壹份湘雅贰醫院的手術記錄,記錄載明:手術日期2023年9月7日,病人劉某某,年齡9歲,術前診斷:1.顱內異物,2.左側額葉腦挫傷伴血腫形成,3.顱內骨折,“可見顱骨縱行規則缺損,長約4cm,寬度2cm,鑽孔”。
這份手術記錄信息翔實,可信度很高,結合家長發布的圖片與手術記錄看,此事已不是什麼教育懲戒失當的范疇,而是刑事案件。
長沙警方初步查明,該案為故意傷害案,這說明犯罪嫌疑人宋某明傷害劉某某,不是什麼意外,而是其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主動追求“懲戒”的後果,只不過這個後果超出了他的預料。-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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