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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16 | 來源: 叁湘都市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曾經引發廣泛關注的渠縣“天降木塊砸死老人案”,壹審判決結果終於出爐:肇事男孩方和物業均被判擔責賠償!
9月16日,死者肖某某的家屬告訴記者,家屬已收到渠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記者從判決書上看到,法院判定肇事方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擔責70%賠償58萬余元;物業方承擔次要責任,擔責30%賠償24萬余元。
目前,兩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訴。
▲壹審判決書(部分)
此前報道
2023年2月28日17時許,被告楊某霖放學回家,途經案涉“科華南城印象”3號樓時,17時12分21秒乘坐該棟樓客梯電梯上樓。17時14分40秒電梯到達32樓後,楊某霖便出電梯徑直往樓梯間上3號樓樓頂玩耍。
▲事發現場 受訪者供圖
玩耍中,楊某霖將壹塊帶有釘子的木塊從該樓頂推下,木塊墜下後,砸中路過此地的行人肖某某(本案死者,男,1959年11月10日出生)。17時17分36秒,楊某霖從30樓乘坐貨梯電梯下至壹樓,楊某霖下樓後看見很多人圍觀,肖某某躺在地上,隨後回到該小區6號樓自己家裡。肖某某於當日17時34分被送至渠縣人民醫院急診科搶救治療,於當日18時05分因呼吸心跳驟停而死亡。
▲致老人身亡的木塊 受訪者供圖
2023年3月23日,渠縣公安局作出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是死者肖某某死亡原因系鈍性外力作用致胸骨粉碎性骨折、多根肋骨骨折及上腔靜脈破裂並發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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