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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3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深圳壹男子進行有償嫖娼後
被警方發現傳喚調查
其將嫖資辯解為給相親對象生活費
認為警方未當場抓捕
僅依靠推斷便認定其嫖娼
而作出行政處罰
辦案流程無法令人信服
於是提起行政復議
日前
光明區司法局公開了該起案件行政復議文書
詳細還原事發經過
公布了處罰結果
涉事男子
所謂“嫖資”是給相親對象的生活費
對公安機關辦案流程有異議
行政復議文書顯示,2023年4月6日,因涉嫌嫖娼,邱先生被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傳喚調查詢問。在被公安機關認定存在嫖娼的違法事實後,邱先生被行政拘留了伍天。
4月13日,邱先生不服行政處罰,向光明區政府提起了行政復議。
邱先生請求撤銷案涉處罰決定,並提出了叁點異議——
● 壹是邱先生並不認識第叁人張女士,與其沒有經濟來往,也沒有發生性關系。所謂的“嫖資”僅僅是給相親對象的生活費。
● 贰是事情發生在2022年10月24日,在未當場抓捕的情況下,於2023年4月7日僅僅用推斷作出處罰,無法令人信服。
● 叁是在執行拘留過程中,邱先生希望與張女士當面對質,但民警不允許,也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且錄口供期間對他進行恐嚇、威脅、誘導、嘲諷。
圖源:IC photo
公安機關
辦案程序合法
多證據認定嫖娼違法事實
行政復議文書顯示,公安機關答復稱,這次的案涉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辦理案件過程中程序合法,行為性質認定准確,法律適用恰當。
在復議請求的答復意見中,公安機關對叁點異議作了詳細回復——
● 答復壹,邱先生的辯解存在明顯的矛盾點,主張不能成立,理由如下:第叁人張女士對賣淫的事實供認不諱;第叁人張女士的婚姻狀態為已婚,不大可能是邱先生的相親對象,且邱先生對“相親對象”的姓名等個人信息均不知曉,不合常理;
旅業管理系統顯示:2022年10月24日,邱先生與第叁人張女士同時登記入住酒店的某房間。邱先生對與第叁人同時開房的客觀事實予以否認,明顯屬於狡辯。
圖源:IC photo
● 答復贰,公安機關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理案件,在詢問邱先生期間均有全程錄音錄像,不存在任何違法違紀問題;邱先生要求與賣淫女當面對質並非法定辦案程序,是否需要當面對質應由辦案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本案處罰決定作出前,已經取得邱先生的陳述和申辯、第叁人的陳述、檢查筆錄、辨認筆錄、電子數據等證據,足以認定邱先生存在嫖娼的違法事實。
● 答復叁,根據《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贰拾贰條的規定,邱先生的違法行為未超過法定追究時效,且現有證據足以認定申請人嫖娼的事實。
事實究竟如何?
行政復議文書給出了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
涉事女子為交房租、還房貸
主動發生有償性關系
行政復議文書公布調查結果,2022年10月24日19時59分,邱先生入住某酒店房間。20時13分,第叁人張女士入住同個房間。20時40分,邱先生向張女士轉賬2300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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