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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0-13 | 来源: 中国日报网 | 有17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香港 | 字体: 小 中 大
10月9日,网上一篇文章说,近日,外交部官网有关第三届“环喜马拉雅”国际合作论坛开幕式的报道中,“西藏”的英文翻译不再延用“Tibet”,而是采用汉语拼音“Xizang”。
据英文港媒《南华早报》今年8月的报道,自2019年以来,北京《环球时报》英文版,2019年就开始使用“Xizang”取代“Tibet”;新华社和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也已开始在英文版本里以“Xizang”取代“Tibet”。
今年6月,第五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在拉萨开幕,开幕式主席台的天幕上,博览会的英文名是这样的:“The 5th China Xizang Tourism and Culture Expo”,而2018年的第四届藏博会,英文名还用的是“Tibet”。
程老汉很支持将“西藏”译作“Xizang”。
为什么支持?
因为这是依法办事。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地名的规范设置只能是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上海有一条西藏中路,它正确的英文翻译是:XIZANGZHONGLU。
完全用汉语拼音音译。
全英文的“CENTRAL TIBET RD”、半英文的“CENTRAL XIZANG RD”都不对。
实际上,这是中国在行使主权。
1978年9月,国务院批转文改会、外交部、测绘总局、地名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
文件规定,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人名地名,适用于罗马字母书写的各种语文,如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和世界语等。
文件指出:改用汉语拼音字母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法,是取代威妥玛式等各种旧拼法,以消除我国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拼写法方面长期存在的混乱现象。
1978年12月1日,中国外交部通知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从197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文件译文将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规范。”
1979年6月15日联合国秘书处发布《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从1979年6月15日起,联合国秘书处采用‘汉语拼音’的新拼法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
1982年8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表由该组织成员国投票表决决定的国际标准ISO7098《文献工作——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规定拼写汉语以汉语拼音为国际标准。
据此,国家依法规范了大部分地名的英译。
将北京规范为“Beijing”,废止“Peking”,将厦门规范为“Xiamen”,废止“Am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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