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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0-25 | 來源: 法治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 消費者反映,在購票平台購買航班延誤險後,如發生航班延誤的情況,平台只賠付幾張機票代金券,且有使用人、使用時限和單次可用數量等限制。雖然不認同這種賠償方式,但考慮到維權成本太大,只能自認倒霉
● 多個訂票平台均在機票付款界面搭售航班延誤險,選中後並未彈出具體賠付標准和內容,只有進壹步點擊航班延誤險說明和相關規定後,才能看到賠付標准。而在賠付界面,僅顯示“¥”符號加阿拉伯數字,看起來就像是賠付現金的意思
● 專家指出,即使平台在細則中已標明將向消費者賠付機票代金券,這樣的條款仍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因為這種條款顯然是減輕了自身的責任,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應當屬於無效條款。消費者有權要求平台賠付延誤造成的實際損失
“在機場等了壹晚上,最後收到的‘賠禮’竟是幾張壹時半會用不上的代金券。”提起前不久的壹次經歷,沈女士仍感到不忿。
沈女士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她在同程旅行平台購買了壹張從貴州貴陽返回北京的機票,原定於當天22點15分起飛,結果飛機晚點至次日早上6點才起飛。為此,她在候機大廳熬了壹宿,原本還慶幸自己買了航班延誤險,可以獲得賠付,沒想到平台只賠償了兩張總價50元的酒店代金券和兩張總價80元的機票代金券,“還不能疊加使用”。
“購買航班延誤險時,平台並沒有說賠付的是代金券。如果是代金券的話,我根本不會買。”沈女士說。
沈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近日,不少消費者向記者反映,在平台購買航班延誤險後,如發生航班延誤的情況,平台只賠付幾張代金券,且設置使用期限。盡管並不認同這種賠付方式,但考慮到維權成本太大,多數人不會主動向平台主張權利,只能自認倒霉。
受訪專家認為,按照消費者的基本認知和行業慣例,消費者購買保險後應當獲得相應的現金補償,而不是代金券。在銷售過程中,保險公司和相關平台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准確的信息,將保險范圍、賠付標准等明確告知消費者;理賠時,應當積極按照相關約定兌現承諾,並暢通維權渠道,充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延誤險賠付方式引不滿
今年9月,陳先生壹家乘坐的由廣東珠海返回北京的航班出現延誤。因在攜程平台購票時買了航班延誤險,事後平台給他賠付了10張總價為200元的機票代金券。同時規定,這些代金券只能壹人使用,每次限用壹張,有效期為30天。
“既然我買了航班延誤險,就理應獲得相應的賠付款,而不該是機票代金券。再說,30天內讓壹個人用完10張代金券,這合理嗎?!”陳先生完全不能接受平台這番操作,隨後聯系到攜程平台的機票管家,要求對延誤險進行退款。壹番交涉之後,平台最終同意給陳先生賠付200元現金。
然而,並非所有人遇到類似經歷時,都能像陳先生這樣得到較為理想的維權結果。
今年8月,北京的楊女士在攜程平台上購買機票和航班延誤組合險後,也遇到了航班延誤的情況,但後續理賠方式讓她感到不滿——航班延誤後,平台在訂單頁面展示理賠¥40,但實際給了兩張20元的代金券,而且是平台專用的代金券,有使用人、使用時限和單次可用數量等限制。
“這屬於變相增加消費者理賠成本,強制消費者後續繼續使用該平台購買機票。”楊女士認為,如果消費者之後沒有在規定時限內繼續使用該平台購買機票出行,相當於消費者未得到任何賠付——消費者花錢購買了保險,但實際上沒有享受到對應的權益。
楊女士說,她向平台反映,平台工作人員以“正常操作”“都是這樣理賠的”為由回復。她專門去查看了當時購票時延誤險的詳細說明:“平台在航班延誤組合險說明頁面,只重點突出保障內容和最高保額,將各種限制放到不起眼的地方,這難道不是在故意隱瞞和誤導消費者嗎?”
采訪中,不少消費者表示遇到過相同經歷。有人告訴記者:“機票往返價格本就不便宜,消費者購買各類配套保險或其他服務時花的都是真金白銀,最終賠付的卻只是幾張代金券,這種做法不合理,根本無法彌補消費者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記者注意到,在第叁方投訴平台上,投訴航班延誤險賠付問題的信息不少。8月21日,有網友因購買航班延誤險僅賠付了代金券而進行投訴:平台並沒有明確標注賠付的是代金券,對於普通人來說,花錢購買的保險,理賠也應當是真金白銀,並質疑“這壹規定是霸王條款、格式條款,賠付代金券的理賠方式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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