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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01 | 來源: 封面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成都男子自稱在成都地鐵上被兩名女生誣陷偷拍壹事,在事發4個月後有了新進展。
10月31日,當事人何先生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起訴女生涉嫌誣陷的壹般人格權糾紛案將於11月3日在成都鐵路運輸第壹法院開庭審理。除此之外,何先生還將成都地鐵追加為被告,由於涉事女生申請,該案將不公開審理。
回溯:乘地鐵回家被指“鞋面裝攝像頭”
何先生說,在庭前會議召開前,他和對方代理律師見了面,按照相應流程提交了相關證據和材料。
根據他最早的敘述,此事發生在今年6月。他發到網上的文字說明顯示:2023年6月11日晚,他從犀浦乘坐地鐵回家,行至火車南站時,有兩名女生看到其鞋面閃爍綠光,指責他鞋面上有攝像頭,懷疑在偷拍。
何先生的鞋
隨後,他在地鐵安全員的見證下,現場脫鞋讓兩名女生檢查,後又在錦城廣場站下地鐵接受檢查,此後雙方壹同前往派出所,民警檢查後發現並無攝像頭。何先生稱,兩名女生在得知他並未偷拍後,也未對他作出誠懇的道歉。6月12日下午,何先生將自己的遭遇發布到了網上,表示將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獲取到的壹份證人證言寫道:6月11號同車廂壹名乘客坐地鐵回家(太升南路壹海昌路),在地鐵上我壹直在玩手機,大概到孵化園的時候,突然聽到有兩個女生在吵,然後我就看了過去,這個時候有壹名男生已經脫下了壹只鞋子靠在車廂中部的杆子上,我還不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麼,然後就聽到其中壹個女生說那個男生鞋子裡有什麼東西在閃。我就明白大概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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