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3-11-10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年7月,來自廣東的阿華(化名)加入壹個400余人的“余藥轉讓群”,向群友董某以260元的價格出售了50片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22片氨酚羥考酮片。隨後,阿華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帶走,後被取保候審。
在壹審中,阿華表示涉案藥品是其父母生前未用完的鎮痛藥品,因為醫院不回收才在微信轉藥群賣。她稱,不知道問題那麼嚴重,不知道董某所說的“溜冰”是吸毒的意思。最終,山東省陽信縣人民法院判處阿華犯販賣毒品罪,拘役贰個月,緩刑叁個月,並處罰金壹千元。阿華不服上訴。10月底,本案贰審開庭審理,阿華的辯護律師為其作無罪辯護。目前贰審尚未宣判。
11月10日,阿華告訴南都記者,“不太清楚如何處理類似藥品,更不知道藥品屬性,家附近也沒有藥品回收點”。法律人士提出,有必要建立對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的回收機制。壹方面避免浪費、避免污染,另外壹方面避免此類藥品被盲目利用。
轉賣父母生前鎮痛藥獲罪
2023年上半年,阿華的父母親先後因病離世,留下很多鎮痛藥品,其中就包括列入我國第贰類精神藥品的曲馬多和麻醉藥品羥考酮。“我媽做了腎移植,爸有癌症。他們同時還有老人的其他基礎病,所以余藥的品種多,但單壹品種的數量不多。”
阿華稱,之後她詢問當地腫瘤醫院和藥店能否回收余藥,被告知“暫時無法回收”。
阿華父母生前余留的藥品,其中包含鎮痛藥。
在病友的介紹下,阿華加入了壹個400余人的“余藥轉讓群”。7月8日,阿華將父親去世後的剩余藥品照片發至群內進行售賣。同日,來自山東的董某聯系阿華購買部分藥品。贰人約定阿華以260元的價格將50片鹽酸曲馬多緩釋片(規格0.1g)和22片氨酚羥考酮片(考酮規格5mg)售賣給董某。阿華稱,董某在拿到藥後便前往派出所自首。
壹審判決書顯示,在交易過程中,董某通過微信明確告知阿華其系吸毒人員,購買上述藥品以替代毒品使用,阿華仍予以銷售。7月10日,阿華通過快遞將藥品郵寄給董某,並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收取董某人民幣260元。經鑒定,鹽酸曲馬多緩釋片中檢出曲馬多成分,氨酚羥考酮片中檢出羥考酮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阿華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阿華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阿華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建議判處阿華拘役贰個月,緩刑叁個月,並處罰金。
阿華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無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但阿華辯稱,該藥是其父母離世留下的,因為醫院不回收才在微信轉藥群賣,對問題不敏感,不知道問題那麼嚴重,不知道“溜冰”是吸毒的意思等。
其次,阿華出售該藥品只賣了260元,購買者在收到後第壹時間投案,沒有使用,客觀上並沒有產生很大的社會損害後果,社會影響較為輕微,其節儉的心態是構成本次犯罪的主要誘因;最後,阿華系自首且認罪認罰。綜上,阿華雖然構成販賣毒品罪,但情節輕微,請求法院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8月31日,山東省陽信縣人民法院判處阿華犯販賣毒品罪,拘役贰個月,緩刑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壹千元。阿華不服上訴。10月底,本案贰審開庭審理,阿華的辯護律師為其作無罪辯護。目前贰審尚未宣判。
法律人士建議建立特殊藥物回收機制
阿華稱,轉讓藥物是出於節約和幫助他人的意圖。據聊天記錄顯示,董某在購買藥品時曾說自己“玩音樂抽大麻,現在不好找了!用這個藥代替它。”阿華表示,“當時正在整理相關的藥物,並沒有留心董某發的內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