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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24 |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基金業又有重磅基礎性規則發布!
11月24日晚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同時修訂發布兩份重磅自律規則——《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下稱“《管理規則》”)及配套規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投資管理人員注冊登記規則》(下稱“《注冊登記規則》”)。

對於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其配套規則的修訂細化了對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的禁止性要求和自律約束措施,並結合行業實際豐富了從業資格取得方式;對於投資管理人員,《注冊登記規則》的修訂規范了各類特殊產品基金經理的具體標准,將投資經理登記管理規程統壹納入自律規則中,同時明確了投資管理人員專業履職能力和工作經驗要求。
中基協表示,本次修訂旨在推動建立職業道德水平高、專業能力強的基金從業人員隊伍,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堅定不移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提供人才保障。
伍類人員應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根據修訂後的《管理規則》,通過所在機構從事基金業務活動的伍類人員應當注冊取得從業資格。具體包括:
壹是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中從事基金相關業務的人員。
贰是私募股權(含創投)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和從事私募基金募集業務的人員。
叁是基金托管機構中從事基金相關業務的人員。
肆是基金服務機構中從事基金相關業務的人員。
伍是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協會規定需要取得從業資格的其他人員。
禁止從業人員六項行為
《管理規則》對從業人員的資格取得、資格管理、後續培訓和執業行為進行了系統性規范。
《管理規則》明確,從業人員應當按要求及時辦理從業資格注冊、個人信息變更和從業資格注銷,在資格注冊或辦理有關業務時不得提供不實身份信息、工作經歷、資質證明等虛假材料或者隱瞞有關情況,不得通過欺騙、賄賂或者以規避監管、自律管理為目的與中介機構違規合作等不正當手段辦理相關業務。
根據《管理規則》,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忠實義務、審慎義務、守法合規義務、利益沖突管理義務、信息披露義務、適當性義務、公平競業義務和保密義務,不得有濫用職權、商業賄賂、不當言論、幹擾監管、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及違背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等六項禁止行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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