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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07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業界資訊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最近 BC 省高院裁決了壹起關於建商起訴房主的官司,其中建商將這位曾經的大學教授形容為“最糟糕客戶”,而這位女教授則把建商形容為試圖勒索欺騙房主的“壞建商”,那麼法官怎麼判?

案例中位於 BC 省內陸彭蒂克頓的承包商 E 向 BC 省最高法院提出:要求 Langara 大學退休人類學教授 M 女士支付約 101,700 元,這是雙方簽署的 建房合約中所欠款項。
根據雙方的合約,M 女士聘請 E 公司在內陸的湖邊建造壹個獨特的湖景住宅,合同金額為 391,700 元。
M 雖然是被訴壹方,但她向法院稱: E 公司存在疏忽和違約行為,E 需要向她償還額外收取的費用,以及因為安裝擋土牆後房屋面積減少部分的現金損失 12,500 元,以及必須修復的缺陷損失約 25,800 元,還有搬家、儲物空間租賃和以及 M 女士所居住的伍個月的 Airbnb 費用,以及工期延遲費用等 25,800 元。
這起官司可以追溯到 2017 年,M 聘請 E 公司在內陸 St. Andrew 湖邊的壹個高爾夫為中心的社區建造壹座“有品位的贰層定制獨立屋”
在長達 12 天的審判中,法官查看了 M 女士 183 封電子郵件。其中,涉及到建商詢問建築中顏色選項的這類簡單問題,M 女士都會給出復雜而漫長的回答。
而且 M 會在郵件中對顏色、產品、燈具的位置等提出多次改變,造成混亂。法官在裁決書中寫道:這種問題應該歸咎於 M 女士,無論是責任還是成本支出等。
此外,項目中還涉及到爆破和安裝擋土牆的問題,由於該房產的選址位於淺基岩上並且傾斜,對於誰來承擔這些額外的費用是雙方爭執的核心問題。
2018 年 1 月,M 拒絕支付第叁期付款,直到工人停工打算離開,M 才同意付款。到了第肆筆付款、也就是最後壹筆尾款時,M 女士繼續拒絕付款,E 公司撤離現場,並針對所欠金額申請了財產留置權。
法官采取多方調查,來評估雙方的可信度,形容 E 公司共同所有人是可信、可靠、注重細節、經驗豐富、清晰簡潔。
而現場行業目擊者在作證時指出:M 女士猶豫不決、優柔寡斷、抱怨、在工作中因工作做得不正確而驚慌失措、以及在很多小事上的過度幹預阻礙了他們的工作。
其中壹位建築工人將 M 描述為“最難合作的客戶中排名第贰的”,而另壹位形容“很少有如此難相處的客戶”;第叁個證人說 M“比大多數人更難相處、更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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