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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2-12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安省的第 124 號法案規定,公共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增幅在叁年內每年不得超過 1%。

該法案在2019年頒布,作為幫助政府消除赤字的壹種方式。
該法律引發了勞工團體和反對黨的廣泛憤怒,其對衛生部門的影響尤其受到關注,批評者稱,該法律在壹定程度上導致護士離開該行業或進入私營護理機構,而同樣的工作私營護理機構的工資要高得多。
安省上訴法院周壹裁定,這項安省法律侵犯了公共部門工作人員的集體談判權,並且違憲。
下級法院以違憲為由駁回了該決定,而上訴法院以 2 比 1 的裁決,基本上維持了這壹決定。
裁決稱:“由於該法案,有組織的公共部門工人(其中許多是婦女、種族化工人和/或低收入者)失去了通過談判獲得更高的報酬甚至更好的工作條件的能力,而這些工作條件並不具有貨幣價值”。
上訴法院寫道:“安省無法解釋為什麼工資限制不能通過善意談判實現”。
周壹的決定被視為工會工人的重大勝利。-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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