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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11 | 來源: 北京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年近古稀的李大爺催促他人挪車時被司機懟了壹句“稍等壹下能死啊”。事後,李大爺在醫院被診斷為急性心肌梗死,並接受了心髒搭橋手術。李大爺認為自己這病就是被人言語攻擊導致,向駕車人索賠25萬元。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無法認定李大爺的心肌梗死疾病與駕車人的壹句不當言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壹天中午,李大爺駕駛老年代步車正准備去醫院,被小區門口壹輛臨時停靠的車輛堵了路。李大爺催促對方挪車,駕車人陳先生在車裡甩出壹句“稍等壹下能死啊”。李大爺聽到後,當即要求陳先生向自己道歉。雖然陳先生多次表示“不好意思”“對不起”,李大爺還是氣憤不已,撥打了報警電話。
李大爺告訴民警,自己因為心髒疼要去醫院看病,被陳先生的車堵住了。哪成想,面對催促,陳先生張口就罵。在民警的帶領下,雙方前往派出所接受調查。之後,李大爺到醫院就診,被診斷為急性心肌梗死,當晚便做了心髒搭橋手術。
警方調查後出具《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認定此事件中沒有違法事實,終止調查。陳先生沒有被行政處罰,李大爺又向西城法院提起訴訟,以陳先生的言語攻擊導致他情緒激動引發急性心肌梗死為由,向陳先生索賠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5萬余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先生在小區內臨時停車影響李大爺通行,在被李大爺催促時出言不遜,行為確有不當,應當予以批評。但陳先生已當場多次向李大爺表達了歉意,公安機關經調查後也沒有認定陳先生存在辱罵李大爺的違法事實,因此不足以認定陳先生主觀上具有侵害李大爺人身權利的故意或者過失。
另外,從李大爺的病歷材料記載看,他在發生糾紛之前月余就有胸痛等身體異常情況,他也自述發生糾紛前因心髒疼痛正要去醫院就診。陳先生與李大爺之間也沒有發生過肢體沖突或其他激烈的口角,因此,法院無法認定李大爺的心肌梗死疾病與陳先生的壹句不當言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最終,法院認為李大爺的訴訟請求缺乏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李大爺提起上訴,贰審法院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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