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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8 | 來源: 上海壹中法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因未找到簽證導致值機延誤,乘客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甚至肢體沖突後,乘客被航空公司永久拒載。什麼情況會被飛機拒載?航空公司的決定是否侵犯了乘客的人格利益?
近日,上海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壹中院)審理了壹起因航空公司拒載乘客引發的人格權糾紛上訴案件,贰審最終判決駁回夏女士要求航空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等的訴請,維持原判。

2022年7月的壹天,夏女士帶著女兒趕赴上海浦東機場,准備飛往香港(专题)參加入學考試。可是在櫃台辦理值機手續時,夏女士因未找到入境簽證,導致無法辦理值機。
於是夏女士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尋求幫助,經過工作人員的溝通建議,夏女士通過網絡成功下載了本人的入境簽證,可是其女兒的簽證未能順利下載。
此時夏女士要求立即給她辦理值機,但工作人員表示其女兒的簽證未能下載,還不能辦理。這時工作人員幫助夏女士聯系香港方面,但在等待的過程中,夏女士與工作人員發生了口角甚至肢體沖突,工作人員報了警。
在公安機關出警處置後,夏女士與工作人員口頭和解。工作人員將此事匯報給了公司安全部門。後來,夏女士在自己的行李箱內發現她和女兒的入境簽證,但此時已經超過了值機時間,她便改簽了航班。
證據材料:《拒絕運輸通知》
在等待辦理改簽航班值機時,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向夏女士面交了壹份《拒絕運輸通知》,說明公司拒絕夏女士登機以及運載她的行李,而且以後也將拒絕她搭乘該航空公司運營的所有航班。
夏女士表示無法接受,在微博上頻繁發文,以激烈言辭表達對航空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不滿,並起訴至法院,認為航空公司侵犯了其人格權益,要求航空公司停止侵權以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在訴訟中,夏女士甚至還做出了圍堵航空公司代理律師的行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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