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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9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煙腔烏龍”下架,魯迅家屬要求賠償!律師:嚴重侵害魯迅先生權益,還可能違反廣告法
最近有奶茶店與出版社搞聯名活動,並推出了與魯迅先生相關的奶茶“煙腔烏龍”和周邊產品引發爭議。目前,魯迅家屬已委托律師向樂樂茶和出版社發出律師函,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目前相關產品已經下架。律師認為,魯迅的著作權雖過期,但姓名肖像人格權仍受保護,近親屬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其民事權益,商家此舉還可能違反廣告法。
奶茶店與出版社聯名推出魯迅“煙腔烏龍”
記者發現,這些周邊產品與樂樂茶與譯林出版社的聯名活動有關,而新品“煙腔烏龍”為樂樂茶和譯林出版社聯名推出。
樂樂茶為新式茶飲品牌,2016年12月首家門店在上海伍角場開業;譯林出版社成立於1988年,位於南京市,是國內的壹家品牌出版社。
記者注意到,該聯名活動從4月23日開始,將壹直持續到4月28日結束,而4月23日這天是世界讀書日。
聯名活動在上海有多家線下主題活動店。位於徐匯的壹家線下主題活動店,門口布置了大量活動宣傳品,魯迅先生的人物形象在多處宣傳品當中出現,遠遠看去,都是大先生的形象。在店內,宣傳物料以橘黃色呈現,並配套了立牌、聯名杯、紙袋和主題手冊等周邊產品,店內的操作台也貼上了活動內容,上面有魯迅先生的形象以及“老煙腔 新青年”的字樣。
社會各界認為用“老煙腔”消費大先生不尊敬
樂樂茶在4月23日的廣告推文當中表示,“煙腔烏龍”茶底與之前推出的“雲頂煙腔”產品茶底相同。但門店海報上打出的“老煙腔”壹詞,讓人不免聯想到“老煙槍”壹詞。
滬語小說《弄堂》作者胡寶談查了資料之後認為:老煙槍,上海話也叫“老槍”。槍是吸鴉片煙的工具,形似槍。香煙(紙煙)流行之後,老槍代指煙癮大的人。這個詞在上海日常生活裡有時具有壹點貶義,畢竟“老槍”對於不吃香煙的人來講,肯定是覺著討厭的。
推文裡用了魯迅先生和他的形象,會讓人不免聯想到這個“老煙槍”的意思。作為廣告,他覺得還是不適合。“煙腔烏龍”是因為有煙感,這個煙感是不是也帶有香煙的感覺?退壹步講,就是“煙腔”可以,為什麼要叫“老煙腔”,還拉上魯迅先生,明顯暗指“老煙槍”。現在是壹個新時代了,“新青年”應該學習和繼承魯迅先生的精神,而不是推文裡的“煙腔”。
對於“老煙槍”這個詞,滬語專家、上海大學中文系副教授丁迪蒙老師認為:這個“老煙槍”用了別字“腔”之後,有點調侃,開個玩笑可以,但放在公開場合進行宣傳,又涉及名人,不適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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