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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9 | 來源: 仕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4月28日,貴州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原組長陳罡走向審判台。
這名廳級“內鬼”受賄數額並不大,僅為142萬元,比起那些億元巨貪只是壹只老鼠。
但令人震驚的是,陳罡除了涉嫌受賄、洗錢犯罪外,還被控犯有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任職期間,他違反槍支、彈藥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5支、彈藥732發!
非法持有槍支5支、彈藥之多,極為罕見!
仕道君注意到,在已被判終身監禁的前正部級高官傅政華的通報中,亦有“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支,形成嚴重安全隱患”等內容。
而此前落馬的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也被指“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
作為曾任司法部長、公安部常務副部長的警界高官,傅政華為何要長期違規攜槍?
用來護身嗎?
傅政華這個級別的幹部,經常會出現在公共場合,而他身邊也不會離開人,諸如秘書、警衛、司機、下屬等等。在當今的和平盛世,沒人會敢暗害他,根本沒有以槍護身的必要。
用來收藏嗎?
當今喜歡軍事裝備的人很多,但槍支是違禁品,非法持有槍支就涉嫌犯罪。這點常識想來傅政華應該是清楚的。
那傅政華為何還長期違規攜槍呢?
說白了,就是心無敬畏、眼中無法,沒有拿法律法規當回事,認為自己怎麼做別人都不會把他怎麼樣,法律法規是針對別人的,和他關系不大。
據仕道君觀察,在當今的官場中,喜愛“玩槍”的官員所在多有。
曾經震驚全國的“小官巨貪”、秦皇島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涉案1.8億,辦案人員在其家中搜出現金約1.2億元,黃金37公斤,房產手續68套。
據檢方指控:馬超群自1997年以來,先後非法持有槍支4支!
曾以自殺方式對抗組織審查的陝西鹹陽市原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權王軍,被控非法持有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槍支和非軍用彈藥,同時伙同他人持槍多次非法狩獵,情節嚴重。
拾八大後的落馬“老虎”中,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也曾非法持槍。趙黎平長期在內蒙古工作,擔任過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16年11月,他因故意殺人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壹審被法院判處死刑。2017年5月被執行死刑。
在內蒙古官場,還有壹對父子都愛“玩槍”。2019年9月19日,據最高檢消息: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提起公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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