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04-08 | 来源: 晚点LatePost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被起诉的当事人中,一部分人签署了协议、但在竞业期限内加入了竞业限制名单上的公司,做和过去有一些关联的业务。他们辩称的理由有以下几个:
一些人自认无起诉价值,比如应届生、实习生甚至外包人员,自己的去向并不会对公司造成真实的损失。他们质疑竞业限制范围的下沉、扩大。也有一部分人加入的新公司不在竞业限制名单上,但因为公司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重叠(如都包含 “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被起诉。
一些当事人与公司在 “涉密” 与否的问题上存在分歧。一位当事人追问为什么被启动竞业的是自己,对方的回答是,“你比较核心”。她不认同 8000 元底薪的工作算 “核心”。同期离职的、职级岗位相似的其他同事也没有被启动竞业。
另外,他们质疑签署竞业、启动竞业的程序中,存在隐性的压力、模糊的威胁、含混的潜规则。多位当事人离职时,被提示不签署竞业启动通知书,他们将拿不到离职证明,还有人提到 HR 有类似 “不签也没用,公司可以单方面启动竞业” 的表达。
最后,他们自我辩护的理由还出于真实的生存压力。几位应届生过去很大部分收入来自加班费,但公司在竞业限制期的补偿通常是基础工资的 30%,几位应届生员工每月收到补偿金 2000 多元,难以维系在一二线城市的生活。大公司们不断推进新业务,竞对公司名单也普遍越来越长。多家互联网大公司的竞业限制适用地域覆盖全球。几家新能源领域大公司的竞业限制范围蔓延至产业链上下游。当事人们在被启动竞业的那一刻,发现在同行业求职的路几乎被堵死。
竞业限制本来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减少不正当竞争。竞业限制起源于英国普通法,被美国大部分州沿袭。硅谷所在的美国加州是个例外:南北战争结束后不久,加州就立法禁止竞业协定,促进人才自由流动。有学者认为,硅谷的繁荣受益于此。
在中国,2007 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完善,公司信息管理不够成熟,大公司更倾向于用竞业限制协议制约员工,因为这是一种比较低成本、便捷的约束手段。
早年,互联网行业并不怎么严格执行竞业。这个行业的参与者真诚地试图营造一个单纯的工作环境,以吸引中国教育体制的胜出者。年轻人从大学进入 “大厂”,身边的人不是 “同事” “同志” 而是 “同学”,就算遇到公司创始人,也可以直呼其名。办公室不但提供免费餐食,有的 HR 部门还会细致规定下午茶苹果的甜度以及食堂牛肉面里的牛肉克重,对供应商说 “要把这些员工当成宝宝。”
短短几年十几年里,这个行业的佼佼者从民宅创立的小公司成为价值数百上千亿美元的巨头。他们的早期员工每天超长工作,也确实得到其他行业难以比肩的超额回报。
但当所有巨头都逐渐变成同一个样子:算法推荐内容、卖商品、收广告费,竞争就不再有边界,对效率的追求也不再有上限。曾经百般呵护员工的部门,现在需要严格杜绝员工离职后的风险,竞业协议是最趁手的工具。
一些公司不断扩大竞业限制范围甚至于 “全员竞业”。个别公司 HR 部门设立专项团队,与法务部门共同处理竞业限制的事务。一些公司的法务或 HR 背上了竞业追诉相关的 KPI,追讨的数量、金额与他们的绩效、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平日里开展业务的增长目标和管理方法被套用在执行竞业,前员工们在另一个视角感受到了公司是怎样的强大。
行业已经被高度竞争推着完成了工业化分工,没有人不可替代,而有的是人愿意为这份薪酬接受更严苛的条件。
在互联网行业 “降本增效” 的背景下,有人担心来之不易的入职机会等到限制期结束就没了,一些人选择在职业生涯收入的高点跳槽,一些年轻人的离职原因仅仅是过度疲劳——这都是 “冒险” 的原因。有人用假身份入职,每天戴帽子戴口罩上班,避免使用实名软件,避免一切职场社交,避免被人认出或被前公司拍到行踪。
违背竞业限制协议,冒险入职新公司之后,他们不得不过上这种 “新” 生活。
更多对象、更长的限制名单
李晓志对被起诉感到不解。他是技术工程师,约三年前从一家电商公司离职,竞业限制期 1 年。期间他加入了一家几十人规模的安全公司——不在前公司划定的竞业名单上。但是,前公司以两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重合为由(都包含 “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判断存在竞争关系,向他索赔 71.2 万元。
被索赔 450 万的孙岩情况相似。他离职后加入了一家小公司,不在前公司划定的竞业名单上。被起诉理由同样是公司经营范围重合。这是他生活里又一个坏消息。几年中,他的家人患上癌症,前后花费数十万治疗费用。巨额的索赔让他喘不过气。-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